顺德涉农涉土典型案例 | 这个非法电鱼团伙栽了,街坊们千万不要这么做!
顺德普法 2019-08-07 17:49

为落实顺德区“七五”普法规划和市委常委、顺德区委书记郭文海关于推动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建设的指示,顺德普法将梳理出一批法律法规或党纪典型案例,以案释法、以法析理,全方位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农民法律意识,形成全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营造坚实、良好的法治化环境助力高质量发展综合示范区建设。

想吃野外新鲜的鱼怎么办?

有人选择到河边垂钓

而有人则选择拿上电鱼设备

到河里、江里“扫荡”!

通一下电,附近的大鱼、小鱼全部可以收入囊中

小心!你已经在违法!

捕鱼要正规,电鱼万万不可取

有人因为用电抓鱼被警方抓获

并进行了刑事立案处理

案例

5只江西籍电鱼船每晚1点至5点在顺德、中山、江门交界水域电鱼,电鱼团伙作业、停泊、交易时间、地点各不相同,横跨三个市。

了解到情况后,顺德区渔政执法人员连续作战半个多月,各地侦查取证,掌握了5只江西籍电鱼船团伙的作案、交易的全部证据后,在8月22日凌晨火速开展行动,一共出动了渔政、警察执法人员60多人,水陆两路对嫌疑人实施抓捕。

5时20分的时候,嫌疑人程某利、程某水、程某友、程某德、吴某爱、胡某秀等6人先后在中山市某河道和菜市场附近被抓获。

这次行动一举查获违法捕捞船只4艘、人员6名、电鱼工具1批、渔获物200多斤,顺德公安部门进行了刑事立案处理

案例

今年3月份,勒流清源村有一外来住户妄置国家法律于不顾疯狂电鱼,甚至有时在白天电,所电之鱼运到清源市场由他老婆负责出售。多的时候每天电两次,每次近200斤鱼。经过侦查,市民举报内容属实,禁渔期电鱼是违法犯罪行为。

3月11日,顺德渔政、公安开展抓捕行动,在电鱼艇结束电鱼准备靠岸时一举将嫌疑人抓捕,违法电鱼人使用的电鱼艇为挂桨汽油机,所用的电鱼工具为大功率的电鱼机,现场除电鱼工具齐全外,还起获渔获物约400多斤。

经询审,嫌疑人陈某某为广西人,对违法多次电鱼一事供认不讳。目前,陈某某和他老婆已被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带走调查,涉案工具被扣押,等待他们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国家法律明令禁止电毒炸等严重破坏渔业资源行为。违法必究,顺德渔政、公安将会不遗余力地从重打击禁渔期间各种违法犯罪行为,敬请大家勿以身试法。市民若发现电毒炸鱼违法行为,欢迎举报,电话:13929112800。

法律条文

《渔业法》第三十条  禁止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的方法进行捕捞。

禁止制造、销售、使用禁用的渔具。禁止在禁渔区、禁渔期进行捕捞。禁止使用小于最小网目尺寸的网具进行捕捞。捕捞的渔获物中幼鱼不得超过规定的比例。在禁渔区或者禁渔期内禁止销售非法捕捞的渔获物。

法律条文

《渔业法》第三十八条  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方法进行捕捞的,违反关于禁渔区、禁渔期的规定进行捕捞的,或者使用禁用的渔具、捕捞方法和小于最小网目尺寸的网具进行捕捞或者渔获物中幼鱼超过规定比例的,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情节严重的,没收渔具,吊销捕捞许可证;

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没收渔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条 (非法捕捞水产品罪)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所以不管是为了生态

还是为了自己的安全

千万不要再做这些危险的事了

不管是电鱼还是毒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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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德普法编辑小组整理

素材来源 | 顺德区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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