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召开公交车安全防范工作现场会|法制日报评:维护公交安全让悲剧不再重演
法制日报 2019-01-11 11:23

法制日报记者 刘子阳

对以暴力方式影响

正在行驶的公交车安全驾驶的,

一律依法立案侦查,

对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尚不构成犯罪的,

依法给予行政拘留等治安管理处罚

1月9日至10日,公安部在京召开全国公安机关公交车安全防范工作现场经验交流会,部署宣传推广北京等地新经验新举措,切实加强公交车安全防范工作,全力确保人民群众安全出行,全力营造良好的公共安全环境,以优异成绩迎接新中国成立70周年。

会议指出,公共安全是最基本的民生,城市公交安全是公共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公安机关要充分认识加强公交车安全防范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主动适应新形势新要求,积极学习借鉴北京等地先进经验,坚持属地管理、综合治理,坚持科技应用、群防群治,坚持预防为先、防处并举,全面提升公交车安全防范整体水平,全力确保群众安全出行,营造良好的公共安全环境。

会议要求,深刻反思重庆万州“10·28”公交车坠江事件等一系列典型案件,找准突出矛盾和深层次问题,着力抓重点、抓关键、抓薄弱环节,全面构建立体化智能化公交车安全防范体系。要全面推进公交车安装驾驶区隔离设施,推动有关部门结合本地实际通过出台企业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多种形式,统一安装标准,明确技术要求,抓紧组织实施。要严格落实公交车乘务管理人员配备要求,规范配备标准和组织实施,加强培训管理。要大力加强公交车安全防范新技术建设应用,牢牢把握科技创新潮流和公交车安全防范规律特点,切实提升防范打击能力,提高应急处突效率。要严厉打击危害驾乘安全的违法犯罪活动,按照最高法、最高检和公安部联合出台的有关指导意见,狠抓执法打击,切实教育警示公众、震慑遏制犯罪。对以暴力方式影响正在行驶的公交车安全驾驶的,一律依法立案侦查,对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拘留等治安管理处罚。要切实提升公交车司乘人员防范处置能力水平,规范应急处置操作规程,加强安全职业技能培训,强化内部规范管理。要加强防范教育、群防群治、警示宣传,努力引导公众树立“平安公交人人有责”的理念,营造风险共担、安全共治、平安共创的浓厚氛围。

公安部党委副书记、常务副部长王小洪出席会议并讲话,中央政法委副秘书长陈训秋、交通运输部副部长刘小明、应急管理部副部长孙华山出席,公安部副部长杜航伟、孙力军分别主持有关活动。

维护公交安全让悲剧不再重演

□ 秦平

确保公交车运营安全也许是刚刚过去的2018年留给我们最深刻、最惨痛的教训。重庆万州“10·28”公交车坠江事件,震惊全国,15名遇难者用他们的生命,敲响了公交安全的警钟。

事实上,在日常生活中,公交车乘客纠缠、殴打公交司机的事情时有发生,只是一直没有引起各方面足够的重视。重庆万州公交车坠江事故发生以后,更多人意识到了这种行为的极度危险性,依法严惩成为主流声音。

1月9日至10日在北京召开的全国公安机关公交车安全防范工作现场经验交流会明确提出,“对以暴力方式影响正在行驶的公交车安全驾驶的,一律依法立案侦查,对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这体现了公安机关以民意为导向,积极回应民声,对人民群众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精神。

当然,我们知道,依法严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是底线思维,综合施策、预防为主才是社会治理的首选。

公安部的这次会议之所以在北京召开,主要是为了学习北京维护公交安全的先进经验。我国早期的公交车除了司机,还会配备一到两名售票员,后来随着电子售票的全面推广,很多公交公司取消了售票员。这虽然降低了公交运营成本,但也导致公交车上的冲突矛盾大都集中在司机身上。

北京在全国较早实行了公交车安全员制度,安全员的存在隔离了乘客与司机,减少了两者的冲突,提升了公交安全。为此,会议将这一经验向全国推广。同时,会议还提出,要全面推进公交车安装驾驶区隔离设施。这也是预防冲突发生的良好措施。

除此以外,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同样重要。不仅单位、学校要加强对职工和学生的乘车安全教育,街道、社区尤其要承担起向居民普法的责任。据不完全统计,中老年人是与公交司机发生冲突较多的群体,而这些人也是乘坐公交车的主要人群。街道、社区不仅要对退休离职人员做好服务、排忧解难,也要做好他们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特别要加强公交安全教育,帮助他们学法尊法守法。

维护公交安全,严惩是最后一招,预防才是治本之策。希望重庆的悲剧不再重演,希望每一辆公交车都载着人们的幸福与美好。

来源:法制日报

(编辑 韩玉婷 张博 岳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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