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买卖二手车,当然上瓜子”
孙红雷的这个广告,你信吗?
反正沈阳的孟女士信了
但买的“原版原漆”变成了“人命肇事车”…


案件回顾:“原版原漆”变成“人命肇事车”
今年3月24日,孟女士和母亲姜女士在沈阳瓜子二手车严选直卖店购买了一辆二手车,价格13.94万元。
销售人员称这辆SUV车是2年车,行驶1万多公里,并承诺是“原版原漆”。

孟女士采用贷款买车的方式:首付款4.6万元、9%的服务费1万多元,还有其他费用,总计交付5万多元。当天,车过户到姜女士名下。
7月11日,孟女士进行车辆年检,但被工作人员拒绝,质问她这车是怎么买的。“他说这车有重大事故,没结案,不能过户的。”孟女士一头雾水。

▲当事人展示车的肇事记录
之后,瓜子二手车的两名工作人员与孟女士及其母亲一起到交警大队进行核实:涉事车辆确实曾发生事故并致乘车人身亡。

警方通报:涉事车不存在未结案违法交易
针对此事,7月25日凌晨,沈阳公安交警支队通过官方微博发布通报:

一、涉事车辆转移登记情况
经查,涉事车辆于2017年3月3日首次注册登记,车辆所有人为刘某某;该车于2019年2月26日,办理了第一次转移登记(俗称二手车过户),车辆所有人为聂某某;2019年3月25日,再次办理了转移登记,现机动车所有人为姜某,系视频发布人孟女士的母亲。
二、关于涉事车辆交通事故问题
2017年9月7日,驾驶人刘某某驾驶该车与一辆挂车追尾,导致乘车人徐某某经抢救无效死亡。该交通肇事案于2017年底移送法院审理,并于当年结案,车辆随之恢复正常状态,不再受限过户交易。
三、关于涉事车辆年检的问题
该车于2017年3月3日首次注册登记,享有新车六年免检资格(每2年申领一次检验标志)。但因发生过一般以上道路交通事故,不再享受免检政策,遂于2019年3月10日(转移登记至姜某名下之前)在沈阳市肇工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上线进行了安全技术检测,检验有效期至2021年3月31日,期间无需换领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
警方在通报里明确指出,涉事车辆不存在未结案违法办理交易的问题。

拷问三连:欲起诉瓜子及代言人孙红雷
对此,孟女士发出了拷问三连:
“原版原漆呢?
严选在哪呢?
安全放心在哪呢?”

孟女士认为,按照新消法中“退一赔三”的规定,瓜子二手车在销售过程中没有告知人命重大事故、及车辆事故后进行过大规模修复的事实,属于欺诈行为。
法条链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如下规定:
1、第五十二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财产损害的,应当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2、第五十四条 依法经有关行政部门认定为不合格的商品,消费者要求退货的,经营者应当负责退货。
3、第五十五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目前双方未达成一致。孟女士表示,如果索赔无果,将通过法律途径起诉“瓜子二手车”及其广告代言人孙红雷。

有律师表示:如果消费者与经营者的纠纷涉及虚假广告问题,按照“新消法”的规定,不仅经营者需要担责,包括广告发布者在内的其他责任主体也需要承担连带责任,消费者可以向广告代言人提起诉讼。
法条链接:
《广告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广告代言人在广告中对商品、服务作推荐、证明,应当依据事实,符合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不得为其未使用过的商品或者未接受过的服务作推荐、证明。

明星代言:将会面临法律危险
其实不光是孙红雷,明星代言虚假广告的情况时有发生。而且明星一旦遭受行政处罚,未来三年内都将被禁止代言任何产品。
法条链接:
《广告法》第三十八条第三款规定:对在虚假广告中作推荐、证明受到行政处罚未满三年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得利用其作为广告代言人。

此前小S代言佳洁士牙膏广告,称“使用佳洁士双效炫白牙膏,只需一天,牙齿真的白了”。

根据上海市工商局的调查,画面中突出显示的美白效果是后期通过电脑修图软件过度处理生成的,并非牙膏的实际使用效果。
这一广告构成虚假广告,已被工商部门依法处罚款603万元。

2007年,郭德纲代言的“藏秘排油”被央视“3.15”晚会曝光是伪劣产品。

北京市工商局广告监测中心发布监测报告确认:“藏秘排油茶”广告冒用其他产品的广告批号和审批范围。
看法:
由此来看,对企业而言,追逐资本的目光下,还是要先做好自己,让平台自身有含金量才是关键;对明星而言,谨慎选择代言也是保护自身公众形象的一种方式;对消费者而言,还是要看产品的质量,而不是盲目追随明星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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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经济网、苏州普法
编辑:佛山高明普法编辑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