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在外打拼的小伙伴
对出租屋应该不陌生
每个月总有那几天
要跟房东“打交道”

其实,房东不只是收钱的
还是消防安全的第一责任人!
平时要留意出租屋的消防安全
及时消除存在的隐患
如果出租屋被检查出消防安全隐患
还拒不整改
房东是要被拘留的!

是的!
近期杭州就有32名房东
因为这个原因被拘了!
案例1
出租:葛某某,为增加收入把房屋隔成了11个房间。
消防检查:7月16日,民警对葛某某的出租房屋进行了监督检查,发现她的房屋存在诸多消防安全隐患,比如灭火器过期、电线未穿管、堆放杂物堵塞通道等,还有租客在过道上用煤气烧火做饭。
民警当即责令葛某某在7日内整改完毕。

拒绝整改:7月24日民警再次上门监督检查时,发现葛某某未整改消防隐患。
拘留:对于葛某某漠视租客生命和财产安全的行为,杭州萧山警方对葛某某处以行政拘留3日的处罚。
案例2
出租:房东王某某,其出租房共计30间。
消防检查:7月18日,民警发现王某某的出租房存在电线未穿管、通道违规停放电动车、乱堆乱放杂物堵塞消防疏散通道、明火烧饭等消防隐患问题,当面责令王某某限期整改。

拒绝整改:一周后,民警上门复查时,王某某并未按要求落实整改意见,其行为已涉嫌违反安全规定。当进行行政处罚告知时,王某某态度恶劣拒绝签字。
拘留:王某某也被杭州萧山警方处以行政拘留3日的处罚。
为啥处罚力度这么大?
那是因为群租房火灾风险大
一旦起火
有可能造成群死群伤事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旅馆、饭店、影剧院、娱乐场、运动场、展览馆或者其他供社会公众活动的场所的经营管理人员,违反安全规定,致使该场所有发生安全事故危险,经公安机关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5日以下拘留。
《杭州市居住房屋出租安全管理若干规定》第十五条规定:出租居住房屋集中供他人居住,出租居室达到10间及10间以上的,或者出租床位达到10个及10个以上的,视为供社会公众活动的场所。

而且,大家也都知道
假如出租房起火并造成严重后果
房东可是要承法律责任的!

2018年4月15日
江苏省常熟市某小区发生火灾
造成9人受伤
5人抢救无效死亡
初步查明
火灾是由电路问题引发

经警方调查,该户房东王某良,租客童某文、岑某玲夫妇(该处从事服装加工)因涉嫌消防责任事故罪被依法刑事拘留。
2017年的11月20号
浙江湖州市吴兴区大港村一民房突然着火
导致两人死亡
事后调查火灾起因为
一名租客将电单车(电动车)停在楼梯间
违规充电造成

经浙江省湖州市人民检察院公诉,吴兴区人民法院以失火罪和消防责任事故罪,分别判处电动车当事人胡某和房东强某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和一年九个月。

那么
什么是消防责任事故罪?
是指违反消防管理法规,经相关部门通知改正采取措施而拒绝执行,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犯消防责任事故罪,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消防蜀黍再次提醒
房东是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哦
不要以为房子租出去
就和自己没关系了
日常要严查消防安全隐患
千万不要当甩手掌柜
这些有关出租屋的消防安全常识快记下来

1.不可以把阳台、餐厅、卫生间等非居住空间出租供人员居住。
2.不可以把客厅或者卧室分割后出租。

3.出租房内应配备灭火器、防烟面罩、缓降器、报警哨和手电筒。

4.出租屋的房间窗户和阳台可以安装金属栅栏,但必须能从内部打开,用于紧急情况逃生。
5.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等是在紧急情况下的生命通道,切不可在这些地方停放电动自行车和堆放垃圾,时刻保持通畅。
6.电器线路应具备短路保护、过负荷保护和剩余电流(漏电)保护功能装置。电线、电缆应穿过封闭式金属线槽或硬质阻燃塑料管(PVC管)保护。
7.对于供社会公众活动的场所(出租居室到达10间或10间以上,或者出租床位到达10个或10个以上),还应该在每个居室以及公共区域设置烟雾探测报警器。

当然啦,作为租户
也要熟悉自己的消防安全责任

1.承租人应严格遵守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不得擅自增加居住人数、擅自转租、擅自改变房屋使用功能和结构;对发现的火灾隐患应当自行或者通知房东消除。
2.租户要自觉遵守消防法规,不私拉电线,不超负荷使用电器,安全使用燃气;不在楼道内、自家客厅、楼梯间等给电动车充电;不堆放易燃易爆物品;自觉维护楼道内的消防设施、器材,不占用或封堵楼梯走道或出口;发现火灾要迅速报警,起火后要第一时间逃生,不要贪恋财物。
3.租户可在房内配备手电筒、毛巾、逃生绳和灭火器、防烟面罩等,灭火逃生时大有用处。
出租房消防安全
房东、租户都有责任
大家平时多点心
就多点安全~

综合自:广州消防(GZXF_119)
靠山屯闲话(ifire-hy)
贵州消防(guizhouxiaofa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