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佛山中院民四庭法官通过精准聚焦争点、结合法理与情理,妥善调解处理了一件涉及到47名劳动者与公司的重大纠纷。
故事是这样开始的
广东某铝材公司由于佛山市南海区政府实行“三旧改造”,需要进行厂房搬迁。但部分员工认为公司地址发生重大变化,路途遥远,影响了自己的生活,不同意到新地址上班,提出解除劳动关系......
企业搬迁,引发劳资纠纷
广东某铝材公司由于佛山市南海区政府实行“三旧改造”,需要进行厂房搬迁。公司于2018年3月1日进行公告,通知员工需要变更工作地点,承诺向员工提供交通车辆接送上下班,并对员工支付一次性经济补偿金。

黄某等47人认为公司的经营地址发生重大变化,路途遥远,影响了自己的生活,不同意到新地址上班,遂提出解除劳动关系。
后于2018年3月7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解除劳动关系并支付经济补偿金、高温津贴、加班费等项目金额总计达2000多万元。仲裁裁决公司向47名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及加班费7万余元,但是驳回了其他仲裁请求。

黄某等47人均不服,向法院提起诉讼。一审法院经审查后,认为公司厂房搬迁是应政府要求,新厂址和旧厂址都在狮山镇,有公交车接驳,并未对员工上下班造成重大影响,故不支持黄某等47人要求支付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的主张。
法官巧调解,和气解纷不结怨
一审宣判后,黄某等47人对一审判决不服,上诉至佛山中院。案件由佛山中院民四庭法官黄健晖承办。
纠纷诉至法院,法官巧选调解
黄健晖考虑到此案涉及47名劳动者,人数众多;且公司厂房搬迁,如果处理不妥当,容易引起公司员工内部矛盾扩大,不利于公司员工关系的稳定,扰乱公司正常的经营秩序。秉承着既要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又要保障企业正常经营的办案思路,黄健晖决定先尝试进行调解。如果能调解结案,势必能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找准矛盾焦点,缓和双方情绪
在审判长吴行政法官的指导下,合议庭成员反复阅卷、查证事实,对案情进行了细致的梳理,找准公司与劳动者双方的主要矛盾及分歧。

黄健晖法官
黄健晖法官在与劳动者代表耐心沟通后,了解到黄某等47名劳动者辞职的原因,他们大部分在公司工作10年以上,是公司的老员工,突然更换新环境不仅对自己的个人生活带来诸多不便,而且对于小孩读书、配偶工作甚至整个家庭的生活都会带来重大影响。黄健晖法官将劳动者的情况反映给公司,与公司进行解释沟通,最后公司也对劳动者不能接受新厂址的做法表示理解。另一方面,她也在做员工的思想工作,从公司未来发展的角度出发,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争取老员工的理解,降低索赔要求。慢慢地,员工们也有所动容了。
辨法析理,达成调解
看到公司与劳动者双方的矛盾得到初步缓解,当事人情绪也由开始的激烈对抗变成心平气和地协商,黄健晖法官觉得引导双方达成调解方案的时机也已成熟。

经过耐心辨法析理,双方达成由公司对黄某等47人支付十万余元进行补偿的调解方案,考虑到公司资金周转困难,故分两期支付。
案结事了,法官获点赞
最后,黄某等47人心悦诚服地与广东某铝材有限公司达成了调解协议,看到纠纷得到高效、公正的解决,他们脸上露出了满意的微笑。


释法明理、情理兼顾,黄健晖与同事耐心的调解工作,让案件有序推进,既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也保障了民营企业的经营发展,赢得了当事人对佛山法官和法院的高度评价。
来源:佛山中院
佛山政法微信编辑小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