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新规今起实施!你的车还能上路吗?这些事你都了解了吗?
珠江时报 2019-04-15 16:01

今天(4月15日)起

电动自行车最新强制性国家标准

《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

正式实施啦!

家里有电动车的小伙伴们

快看看这些事你都了解了吗?

↓↓↓

新国标将于4月15日起实施

前段时间,工信部颁布了

《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

规定2019年4月15日起

所有的违规电动车都不得上路

3月20日工信部消息,电动自行车新强制性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于2019年4月15日起实施,为推进新标准实施,市场监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三部门近日发布《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国家标准实施监督的意见》。

新国标是去年5月份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及工信部等四部门批准发布的《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国家标准。

新修订的《规范》调整完善了

电动自行车最高车速、整车质量

脚踏骑行能力等技术要求

电动车新国标规定

电动自行车需具备脚踏骑行能力

整车质量禁超55kg

最高时速不超过25km/h

蓄电池标称电压不超过48V

具体来说

要符合以下6条才能上路

1、要像自行车:具有脚踏骑行能力

2、电驱或电助:具有电驱动或/和电助动功能

3、速度要慢:电驱动行驶时,最高设计车速不超过25km/h;电助动行驶时,车速不超过25km/h,电动机不得提供动力输出

4、车体要轻:装配完整的电动自行车的整车质量小于或等于55kg

5、电压要低:蓄电池标称电压小于或等于48v

6、功率要小:电动机额定连续输出功率小于或等于400w

新国标是强制性国家标准

4月15日起正式实施

2018年5月15日-2019年4月14日

为过渡期

已经购买不符合新标准的

电动自行车怎么办?

不符合新标准的处理方法

对新标准实施前在用的既不符合旧标准也不符合新标准的电动自行车,设置过渡期,发放临时号牌。

未按地方规定领取临时号牌以及过渡期满后仍上路通行的,公安机关要严格依法处罚。共享电动自行车将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要求进行清理。

新规下电动自行车购买指南

现在想买电动车

就需认准“新国标”啦!

两个车轮、两个脚踏、一块锂电池、一个坐垫,车型在质量上(含电池)小于55kg,电池标称电压不超过48V,电机额定功率不超过400W,最高车速不超过25km/h的电动自行车即是符合“新规”的。

电动车再也不能随便霸道!

4月15日起,新规实施后

公安交警部门严格贯彻执行国家新标准

依法严查电动车无牌上路、闯红灯、

越线停车、逆向行驶、占用机动车道行驶

超速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

应用电子监控、人脸识别等技术

开展现场执法曝光

电动自行车需登记上牌

各地公安机关要严格按照地方规定对电动自行车进行登记上牌;尚未实施登记上牌管理的省(区),要提请省(区)政府尽快建立电动自行车登记管理制度。

广东交警表示,下一步将逐步开展“带牌销售”模式,交警部门会在前期上门对代售车辆进行勘验,车辆挂牌销售。

5年发生1.43万起涉电动自行车事故 

记者从广东交警获悉,据相关数据统计,近五年(2014-2018年),广东全省发生涉及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1.43万起,死亡1989人。广州、深圳、佛山、东莞、中山、江门等6市电动自行车亡人事故多发,涉电动自行车事故死亡人数占全省总量的70.69%。

交警部门分析称,由于超标电动自行车车速度快、制动性能差,再加上超员超载、闯红灯等情况,极容易造成交通事故。

你家的电动车符合标准了吗?

你对新国标的实施有啥看法?

珠江时报综合整理,素材来源:佛山日报、佛山新闻网、广东交警、新快报等

编辑:雷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