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输假冒伪劣卷烟,两人涉嫌犯非法经营罪被起诉 !
顺德法院 2019-04-10 18:08

庭审直播公告

1(2019)粤0606刑初447号朱子杰、黄育青非法经营罪一案

直播案件简介

案号:(2019)粤0606刑初447号

案由:非法经营罪

公诉人:检察员欧阳海明

被告:朱子杰、黄育青

朱子杰的指定辩护人:陈月明 广东卓泓律师事务所律师

黄育青的指定辩护人:郭家煊 广东仲马律师事务所律师

庭审时间及地点:2019年4月11日下午14:30,第三审判庭

合议庭成员:审判长幸金球、人民陪审员钟玲芝、人民陪审员王映

主审法官:幸金球

书记员: 吴冰

案情简介:公诉机关指控称,2018年5月27日,被告人朱子杰接受他人的委托,在未取得烟草专卖经营许可证和烟草专卖品运输证的情况下,驾驶一辆悬挂粤V3YX81号牌的小型普通客车,将一批香烟从福建省漳州市云霄县运输到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与此同时,被告人黄育青接受“阿滨”(另案处理)的委托,在未取得烟草专卖经营许可证和烟草专卖品运输证的情况下,驾驶一辆无车牌厢式货车负责接收和转运该批香烟。双方通过电话进行联系,被告人黄育青指引被告人朱子杰驾车将该批香烟运输至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三乐路与西海大道交界园林农庄旁处。之后,被告人黄育青开始接收该批香烟,并准备在接货后将该批香烟运至园林农庄附近的马路处,等待下一手接货人前来接收该批香烟并运走。二人在交接过程中,于当日13时许,被佛山市公安局禅城分局与佛山市烟草专卖局联合查获。执法机关当场在二人的车上起获了31个品种共1303条香烟。经鉴定,涉案的31个品种共1303条香烟均为假冒注册商标且伪劣卷烟,共价值人民币404918.8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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