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员抓住矿企作业区“命门”促案件和解,竟收到被执行人的感谢信?
禅城法院 2019-04-12 08:00

握手、拥抱、送锦旗……

申请执行人向执行员表谢意的暖心画面

其实并不少见

然而

禅城法院的信箱里

竟然出现了一封来自被执行人的感谢信!

这是怎么回事?

快跟着禅法君一起了解一下!

案情简介

2013年,四会市某岩石场作业区因设备残旧、缺少资金等原因陷入生产困境,作业区投资人梁某邀请申请人投资经营。之后,申请人借款给作业区、梁某支付拖欠的土地租金、水电费等费用共100多万元。

合作过程中,申请人发现该作业区、梁某未如实陈述情况,经协商,申请人退出投资,作业区、梁某先归还50多万元,剩余50万元欠款作为借款。2013年12月27日,申请人与作业区、梁某签订《还款协议书》,该作业区、梁某确认截止当日还欠申请人50万元,并承诺分两期全部还清该笔款项。

由于一直未收到50万元欠款,2018年1月12日,申请人向禅城法院提起诉讼,法院最终判决梁某及四会市某岩石场作业区清偿欠款500000元及利息。然而,因作业区、梁某未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2018年8月8日,申请人向禅城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承办该案的执行员吴朝斌经向金融、房管、车管等相关部门调查发现被执行人暂没有财产线索可供执行。

为了推进案件的顺利执结,吴朝斌对该矿企作业区进行了缜密分析和现场查看,发现案件执结困难重重:

难点一:

该矿企作业区地处四会市深山矿区,而且地形十分复杂,依靠导航无法定位到作业区的具体位置。

难点二:

通往矿区的部分小道严重积水,水位浸过警车轮胎,导致执法车辆无法正常通过。

难点三:

矿企作业区的设备、矿产品等在矿区的矿洞内,需要配备有安全装备才能下到矿区,矿区的产量无法提取准确的数据。

难点四:

因采矿需要,被执行人合法持有工业用途的炸药。

执行过程

经过初步沟通,被执行人表示不同意履行付款义务,案件陷入僵局。执行员并没有被眼前的各种困难吓倒,马上对矿企这类特殊企业进行深入调查,了解矿企的运作模式和经营管理的规律,查明地方开办矿企的行政审批流程,并到国土部门调查被执行人的有关审批文件。

经过研判,执行员吴朝斌认为必须打破传统的查控方式,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力、物力及司法资源的消耗。同时,他认为该案件不适用传统查控措施,决定对该作业区进行采矿权的查封。

2018年9月,吴朝斌来到当地市、区两级国土部门,轮候查封被执行人的采矿权,并要求市、区两级国土部门协助停止被执行人采矿权的变更、年审、续期等手续。采取上述查封措施不久,被执行人终于开始主动联系执行员,表示希望解决本案。

2018年10月22日,在吴朝斌多次协调下,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被执行人向债权人分期支付500000元人民币。

在和解协议的履行过程中,双方于2019年3月2日达成新的和解协议,协议表明债权人同意作业区在不解封的情况下对采矿权进行续期,以利于债权最终得以实现。

至此

被执行人和债权人已达成新的和解协议

执行员到底还做了什么

连被执行人也要为他们点赞?

原来,作业区采矿权期限将至,若作业区无法在采矿权期限到期前办理采矿权续期,续期的相关手续将会复杂且极有可能导致作业区停运。2019年3月11日,在距离采矿权期限满的前两天,被执行人向执行局反映了情况的紧急及作业区的难处。

吴朝斌在收悉情况后,迅速向国土部门发出协助执行函,为被执行人处理所有审批和函告流程,最终作业区的采矿权期限顺利得以延期,解决了矿企的燃眉之急。

禅法君寄语:

本次执行,突破了执行工作传统的查控方式,降低了司法成本,提高了执行效率,尤其对后续流程的妥善解决,展现了禅城法院执行干警体恤民情、温和合理的执法方式,得到了被执行人的高度赞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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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禅城法院微信编辑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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