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狗狗是人类的朋友,
对很多街坊来说,
它们早已成为家庭中重要的一员。

但是一些不文明的养狗方式
成为了日常生活中的“隐形炸弹”,
让人饱受困扰。
不文明养狗随地便溺遛狗不牵绳乱吠恶犬伤人非法饲养烈性犬乱叫携犬乘坐公共交通不打疫苗吠声扰民随意弃养
最近,大良一小区的两业主
就因狗叫声扰民闹上了法庭!


自2013年起,同一栋楼不同楼层的邻居李某在自己家中饲养了一条狗。
住在李某楼上的张某认为,狗吠叫的声音从楼下阳台传来,且声音太大,严重影响了他的休息。
物业公司收到投诉后,多次到李某家中进行协商处理,并联系了居委会等协助处理。
但张某认为,投诉后,狗只吠叫的噪声影响仍一直存在,李某的养狗行为严重影响了他的生活,造成他的精神损害。
投诉无果后,张某一怒之下把李某和物业公司告上了法庭,要求他们赔偿其精神损失费3万余元及医药费、误工费、打印费等费用1万余元,并要求李某立刻搬走涉案狗只。
最终,顺德区人民法院判决狗的主人李某赔偿张某精神损害抚慰金5000元!



近日,
《佛山市养犬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
正式出炉!
并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
↓↓↓

这份《佛山市养犬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
都有什么要点?

01
严格管理区范围内须登记,
一般管制区范围内强制免疫
《条例》设置了养犬登记制度,即在严格管理区范围内,未经登记的,不得养犬;养犬人应当按照规定提交相关资料到辖区内的城管执法部门办理养犬登记、变更登记和注销登记。在一般管理区内则不要求登记,只要求对犬只实行强制免疫。
城管执法部门建立养犬管理服务系统和犬只电子档案,并与相关部门实现信息共享,为公众提供相关管理和服务信息。

何为严格管理区,
何为一般管理区?
《条例》提到:
● 本市行政街辖区为养犬严格管理区,实行犬只强制免疫和养犬登记制度;镇辖区为养犬一般管理区,实行犬只强制免疫制度。
● 行政街辖区内的农村地区,经区人民政府决定,可以划定为养犬一般管理区;镇辖区内的住宅小区和镇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建成区,经区人民政府决定,可以划定为养犬严格管理区。
02
严管区一户一犬,禁养烈性犬只
《条例》规定,对严格管理区范围内每户居民限养一只犬只。对一般管理区的养犬数量和种类则不作限制。
同时,考虑到烈性犬的攻击性较强、危险性较大,容易对市民人身安全造成威胁,《条例》将其列为严格管理区范围禁养犬只,在一般管理区也要求实行圈养。

另外,考虑到养犬人对饲养犬只的情感,对于条例实施前已饲养的超出数量的非禁养犬只,规定自本条例颁布施行之日起两个月内登记后可以继续饲养,但登记数量不得超过两只,且不得增加饲养犬只数量。
03
严管区内养犬交纳养犬管理费
根据调研情况和参考其他城市做法,《条例》规定养犬人在严格管理区内养犬应当交纳养犬管理费。养犬管理费标准为每只犬每年五百元,管理费包含电子识别标识、相关证件的成本费用和管理服务费用。

盲人饲养导盲犬、肢体重残人士饲养扶助犬,免缴养犬管理费;饲养已绝育犬只的,从犬只绝育的次年起免缴两年养犬管理费;犬只电子档案当年无投诉、举报记录的,次年减半收取养犬管理费。
04
遛狗要带免疫证,要牵绳
市民日常遛狗,也将有明确的行为规范。根据此次意见稿,严格管理区内遛狗要牵绳或装入笼内,犬只要佩戴嘴套和犬牌,还要即时清除犬只排泄的粪便。遛狗的场所也有规定,除专门为犬只提供服务或者开设专门的犬只服务区域外,禁止携带犬只进入机关、医院、学校、幼儿园、社区公共健身场所等场所。

养狗后,市民不得遗弃犬只。而且,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骚扰、虐待、无故伤害犬只。
05
不文明养犬被罚纳入信用管理
对违反养犬行为规范的各类不文明养犬行为,《条例》设置了多种具体处罚措施,加大了处罚力度,体现了规范养犬与严格执法相结合的管理思路。
为了引导养犬人形成良好的养犬习惯,意见稿提出对犬只的粪便未即时清理的,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责令改正,清除污物,处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遗弃犬只的行为也将要承当相应法律责任。主管部门将责令养犬人领回犬只,拒不领回的将处每只犬二千元罚款,没收犬只,吊销养犬登记证,收回犬牌,对养犬人三年内不予办理养犬登记。
需要注意的是,因违反养犬管理条例,养犬人一年内被行政机关处罚受处罚累计达三次,或者被没收犬只、吊销养犬登记证的,记录为不良信用行为,并纳入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4月19日前可提交意见
社会公众的意见或建议请于2019年4月19日前向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提交。
具体途径如下:
1.邮寄至佛山市禅城区城门西路4号佛山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法规案审科(邮政编码:528000);
2.传真:0757-83822991;
3.电子邮箱:fscgzfjfgk@163.com。
提交意见请留下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作进一步联系。
养动物
不应该只照顾它的饮食起居
还应学会怎样减少自家宠物对其他住户
产生的负面影响
规范养狗行为,
你有什么意见和建议?
在留言区和大家一起聊聊吧!


顺德普法编辑小组整理
素材来源 | 佛山市政府网、佛山发布、顺德城市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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