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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5日上午,根据高明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管雪的批示精神,高明区安委办迅速牵头组织召开新《消防法》集中学习研讨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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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明区应急、住建水利、消防、公安、政务数据、行政服务中心等部门的分管领导及业务科室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由高明区安委会副主任、应急管理局局长严战康主持会议。
高明区安委办副主任、应急管理局副局长区文超传达了管雪常委的八点工作批示精神;高明区安委办相关负责人对新《消防法》的条文进行了详细解读,分析了新法和旧法的修改地方,并重点分析了各部门的职责分工,提出在贯彻落实新《消防法》方面应处理好的六个方面关系。各相关参会单位特别对住建部门如何应对新赋予的建设工程审验等相关职能和明确工作流程进行深入研究和探讨,分析办理审批业务上碰到的难点问题。
会议要求消防部门与住建部门加强沟通,细致办好各项业务交接,确保无缝衔接。住建部门表示将迅速开展划入职能的各项审批业务工作,督促审图站迅速重新开展新、扩建项目消防设计审核业务。消防部门表示将在交接期住建部门人员暂未到位、业务暂未熟悉、流程暂未明晰的情况下,主动派出熟悉业务人员到住建部门协助受理、办理相关审核业务,加盖住建审图章,并对住建工作人员业务进行指导,使其迅速熟悉相关业务,避免留下监管盲区空档。同时,政务数据局、行政服务中心对如何应对网上审批流程业务中断、消防审批系统关闭所带来的业务问题提出了解决意见和建议,同意原则上在过渡期采取纸质材料受理业务的办法。会后,高明区住建部门及消防部门就如何更好地做好无缝对接进行了详细研讨。
下周,高明区应急管理局将组织召开学习贯彻新法专题会议,邀请教授级专家进行授课,为全区重点企业解读新《消防法》,切实加强有关政策宣传培训。
各相关部门集中开展学习和研讨。

传达高明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管雪关于消防法学习贯彻和消防业务工作对接的八点工作批示精神

对新《消防法》进行解读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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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丨高明区应急管理 局
编辑丨林锐峰
主编丨冼碧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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