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月总有那么几天
不少女同胞的心情是这样的......
或者这样的......

近日,青海省修改女职工劳动保护实施办法:
因月经过多或痛经确实不能坚持劳动的,
给予公假一至二天。
消息一出
引起不少网友热议



除了青海有“月经假”外
很多地区都有相关的规定
女职工在月经期间可以享受特殊的劳动保护
在广东
女职工在经期就能享受这些“暖心福利”!
劳
动
法
不得安排女职工在经期从事高处、低温、冷水作业和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
广东省实施〈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办法
从事连续4个小时以上立位作业的女职工,月经期间经本人申请,用人单位应当为其安排适当的工间休息。用人单位每月可以向女职工发放必要的卫生用品或者劳动保护卫生费。
其实,在国家的各种法律法规中
一直都有对女职工
特别是“三期”女职工
给予特殊保护!

关于这些特殊保护
不少女同胞们还有一些疑问呢!
别心急
让小编一一来为你们解答!
我现在怀孕差不多三个月,需要开始做产检了。我做产检的时间计入工作时间吗?

李女士:怀孕三个月

答: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的特别规定》第六条规定,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进行产前检查而按照事假进行处理,应当及时的让女职工按照请假流程进行登记,保留相关的书面材料。

还有15天就到我的预产期了,我生完孩子后,可以休多少天产假呢?

陈女士:怀孕约九个月

答:根据《广东省实施〈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办法》,女职工可享受基本产假98天+奖励产假80天,共计178天。其中产前可休息15天。如果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生育的,不享受奖励假80天。难产的,增加产假30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产假。合法生育一胞胎的女职工最长可享受产假208天。

我快要休产假了,产假是否包括法定节假日和休息日?

林女士:即将休产假

答:产假包括法定节假日和休息日,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修正草案》第三十一条规定,《劳动保险条例》第十六条规定的产假(不论正产或小产),应包括星期日及法定假日在内,不再补假。

我在产假期间已经开始上班了,那公司是否需要支付我加班费?


答:劳动者享受产假津贴的前提是因生育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医疗、休息,如果女职工在此期间已经开始上班,说明其身体状况已经不需要停工休息,不符合享受产假津贴的条件,用人单位根据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支付工资即可。

我今年2月刚休完产假,那10月的时候我还能再休年假吗?

林女士:刚休完产假

答:根据《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六条规定,职工依法享受的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以及因工伤停工留薪期间不计入年休假假期。即产假不计入年休假假期内,女职工在当年度因生育休完产假后,可以再休相应天数的年假。

看了小编的解答
各位女神们
对自己的权益是不是有了更多的了解呢!
如果还有什么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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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编会尽我所能为大家解答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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