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省长拉票贿选、敛财千万,获刑12年!
中央政法委长安剑 2019-04-09 17:51

2019年4月9日,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辽宁省人民政府原副省长刘强受贿、破坏选举案,对被告人刘强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二十万元;以破坏选举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二十万元。对刘强受贿所得财物及其孳息予以追缴,用于破坏选举犯罪的财物予以没收,上缴国库。刘强表示服从判决,不上诉。

经审理查明,2000年至2017年,被告人刘强利用担任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抚顺石化分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辽宁省抚顺市人民政府市长、中共抚顺市委书记、辽宁省人民政府副省长等职务上的便利及职权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企业经营、工程承揽、职务调整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通过特定关系人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1063万余元;2011年至2013年1月,刘强为当选辽宁省人民政府副省长,利用担任中共抚顺市委书记等职权和影响,采取给予他人财物、打招呼等方式进行拉票贿选,破坏正常选举活动,情节严重,社会影响恶劣。

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刘强的行为构成受贿罪、破坏选举罪,应依法数罪并罚。鉴于刘强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罪行,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不掌握的大部分受贿犯罪事实,认罪悔罪,积极退赃,赃款赃物已全部追缴,具有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依法可对其从轻处罚。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声明:本文转自京法网事,在此致谢!

还不知道这些事?快戳蓝字

“我将无我,不负人民!”历史将永久铭记的“罗马之问”

党领导的强大体制对中国意味着什么?

国新办发表白皮书:“依法反恐”的中国经验,在新疆如何落地生根?

“两高”报告:用365个日夜,回答一个问题!

10组创意词,带你get两高报告硬核干货

小心!特朗普把火药桶的引线点着了

千万别让人知道你在法院工作!因为……

高手过招!刚刚,朋友圈举行了一场diss大赛

我是警察,但我相亲失败了68次!

我们是法医,我们的故事足以拍N部悬疑电影!

去年,我们一起走过的长长长长长长长长路

揭秘!最高检“十大护法”的各路武林绝学

最新改革纲要来了!未来5年,全国法院将给百姓带来哪些司改“红利”?

联合调查组结论公布!“凯奇莱案”卷宗丢失等问题水落石出【一】

更多精彩推荐,请关注我们

长按下载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