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寻衅滋事、容留他人吸毒……下周,多起案件即将直播!
三水法院 2019-06-05 18:18

各位三水街坊注意啦!

下周,

三水法院有案件将进行庭审直播!

是什么案件?

在哪里可以看?

先来看看直播预告~

庭审直播预告

1

案件

案号:(2019)粤0607民初200号

案由:承揽合同纠纷

开庭时间:2019年6月10日  09:00

开庭地点:第十三审判庭

审判组织成员

承办法官:戴天

书记员:陆柏曦

当事人

原告:徐灼锋

被告:佛山市润锐五金制品有限公司、黄运平

案情简介

原告受被告雇请自带工具承揽被告的定制机安装,工程完工后,原被告经结算确认承揽费尾款,时至今日被告亦未按期付款,故诉至法院。

2

案件

案号:(2019)粤0607民初2377号

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开庭时间:2019年6月10日  14:30

开庭地点:第一审判庭

审判组织成员

承办法官:何健钊

书记员:叶凤华

当事人

原告:邓明森

被告:刘福才

案情简介

2016年10月至2017年1月间,原、被告约定,由原告提供鸭饲料给被告,原告销售给被告的饲料单价为每包93元不等。自2016年10月7日-2017年1月22日,原告卖给被告的鸭饲料共2123包,总货款274914元。被告均以刘福才名义支付186575元给原告,被告尚欠88339元。此后,被告寻找各种理由拒付。原告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诉至法院。

3

案件

案号:(2019)粤0607刑初314号

案由:寻衅滋事

开庭时间:2019年6月11日  09:10

开庭地点:第三审判庭

审判组织成员

承办法官:林晓莉

书记员:李慧慧

当事人

被告人:杜军

案情简介

2018年12月28日3时许,被告人杜军与朋友一起在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某餐厅吃宵夜,后未买单就走出门口时,该餐厅的服务员周某上前叫其结账,被告人杜军遂用拳头殴打被害人周某,致其鼻子受伤。经鉴定,被害人周某的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

4

案件

案号:(2019)粤0607刑初316号

案由:诈骗

开庭时间:2019年6月11日 09:20

开庭地点:第三审判庭

审判组织成员

承办法官:林晓莉

书记员:李慧慧

当事人

被告人:黎国英

案情简介

2018年10月5日14时许,被告人黎国英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搭乘林静华驾驶的轻型仓栅式货车去至佛山市三水区南山镇被害人陈某经营的猪场处,虚构购猪的事实,骗取被害人信任,继而将被害人在该处养殖的八只共价值人民币14880元的三杂猪骗走并销赃,得款后逃匿。

2019年2月28日,被告人黎国英在清远市被公安人员抓获归案。同年4月23日,被告人黎国英的家属代为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人民币15055.6元,并取得了谅解。

5

案件

案号:(2019)粤0607刑初318号

案由:寻衅滋事

开庭时间:2019年6月11日  09:30

开庭地点:第三审判庭

审判组织成员

承办法官:林晓莉

书记员:李慧慧

当事人

被告人:梁灿成

案情简介

2019年2月1日2时许,被告人梁灿成因认为被害人钱某搭讪其朋友李某的女朋友黄某,遂两次对被害人钱某进行殴打,致被害人钱某肋骨、左眼等多处身体部位受伤,并摔坏被害人钱某的一台iphone6s手机。经鉴定,被害人钱某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经价格认定,被害人钱某被摔坏的手机价值1006元人民币。

6

案件

案号:(2019)粤0607民初1617号

案由:土地租赁合同纠纷

开庭时间:2019年6月11日  14:30

开庭地点:第十二审判庭

审判组织成员

承办法官:刘敏

书记员:杨敏贞

当事人

原告:邓卓华

被告:黄国辉

第三人: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河口社区居委会魁岗村民小组新溪队

案情简介

原、被告签订租赁合同,约定原告将土地交由被告承包,之后原告发现被告并没有用于种植业,也拖欠承包金,特向法院起诉:1、判令解除原、被告于2017年4月1日签订的《租赁合同》,被告应于和合同解除后10天内将租赁物——位于佛山市三水区某海地(土名:崇德园)的土地归还原告,合同标的额24万元。

7

案件

案号:(2019)粤0607民初912号

案由:金融借款纠纷

开庭时间:2019年6月12日  09:00

开庭地点:第十二审判庭

审判组织成员

承办法官:叶少敏

书记员:卢恩

当事人

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三水支行 

被告:杜杰锋、陈珊珊

案情简介

原告与被告于2013年5月17日签订一份《个人购房担保借款合同》,合同约定被告向原告贷款46万元用于购买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某房产,贷款期限为240个月,贷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档次贷款基础利率为基础下浮7%,还款方式为等额本息还款法。合同签订后,原告依约向被告发放贷款,但被告未能按期还款,违反合同的约定,严重影响原告债权及抵押权的实现,为此原告向法院提起诉讼。

8

案件

案号:(2019)粤0607民初2282号

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开庭时间:2019年6月12日  09:00

开庭地点:白坭人民法庭第一审判庭

审判组织成员

承办法官:梁  敏

书记员:程秋燕

当事人

原告:佛山市三水奥立得化工有限公司

被告:柳州市国鑫汽车配件有限公司 

案情简介

原告与被告存在买卖合同关系,由原告向被告供应涂料。原告送货后出具送货单由被告员工或法定代表人签收,并每月进行一次对账。原告与被告双方共进行过4次对账,对账后原告出具对账单由被告加盖公章并由被告财务人员李某签名确认,4次对账分别是2018年7、8、9、10月,合计总货款47730元。经原告多次催讨,被告至今未付,故原告提起诉讼,要求被告支付货款47730元及利息1244.80元,并承担案件诉讼费。

9

案件

案号:(2019)粤0607民初914号

案由:金融借款纠纷

开庭时间:2019年6月12日  9:30

开庭地点:第十二审判庭

审判组织成员

承办法官:叶少敏

书记员:卢恩

当事人

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三水支行

被告:张赞荣、张幼锦

案情简介

原告与被告于2016年6月22日签订一份《个人购房担保借款合同》,合同约定被告向原告贷款39万元用于购买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某房产,贷款期限为360个月,贷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档次贷款基础利率为基础下浮15%,还款方式为等额本息还款法。合同还约定,若借款人未按约定按期足额偿还借款,或违反合同约定,或发生影响贷款人债权或担保权实现的情况,贷款人有权按合同有关规定计收罚息、复利,贷款人有权提前收回已发放的借款,提前行使担保权。合同签订后,原告依约向被告发放贷款,但被告未能按期还款,违反合同的约定,原告为此向法院提起诉讼。

10

案件

案号:(2019)粤0607刑初311号

案由:容留他人吸毒

开庭时间:2019年6月12日  10:00

开庭地点:第三审判庭

审判组织成员

承办法官:江棣枝

书记员:卢晓婷

当事人

被告人:李朗昌

案情简介

2019年1月21日凌晨至19时许,被告人李朗昌在居住的房屋内容留麦振兴、麦建乐、李小敏吸食毒品“K粉”、“开心水”,容留王创荣吸食“冰毒”。同日19时许,公安人员去到上述地点查获上述人员并当场缴获吸毒工具一批。经检测,被告人李朗昌及吸毒人员麦振兴、麦建乐、李小敏的尿液均呈“摇头丸”、“冰毒”、“K粉”、吗啡阳性,王创荣的尿液呈“冰毒”、“摇头丸”阳性。

11

案件

案号:(2019)粤0607民初1326号

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开庭时间:2019年6月14日 09:00

开庭地点:第五审判庭

审判组织成员

承办法官:周绪阳

书记员:陈惠玲

当事人

原告:钟桂泉

被告:孔庆钱

案情简介

原告经营煤炭生意,被告因生产、经营等需要向原告购买煤炭,双方同意先由被告提货后再进行结算。刚开始被告有支付过部分货款,但后来被告开始延期支付,2017年10月14日,双方进行对数确认,截至2017年10月14日被告应付未付原告煤炭货款为57680元,被告在对账单中签名确认。之后原告一直催收未果,特诉至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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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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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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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三水法院微信编辑小组

部分图文来自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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