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年!中宣部原副部长鲁炜受贿案一审宣判
中央政法委长安剑 2019-03-26 17:50

2019年3月26日,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中宣部原副部长鲁炜受贿一案,对被告人鲁炜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百万元;对鲁炜受贿所得财物及其孳息予以追缴,上缴国库,不足部分继续追缴。鲁炜当庭表示服从判决,不上诉。

经审理查明,2002年至2017年,被告人鲁炜利用担任新华社党组成员、秘书长、副社长,北京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北京市副市长,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主任,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副主任,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中央宣传部副部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网络管理、企业经营、职务晋升及工作调动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者通过他人非法收受、索取上述单位和个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3200万余元。

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鲁炜的行为构成受贿罪,数额特别巨大,应依法惩处。鉴于鲁炜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罪行,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部分受贿犯罪事实,认罪悔罪,积极退赃,赃款赃物已大部分追缴,具有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依法可对其从轻处罚。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声明:本文转自最高人民法院,在此致谢!

还不知道这些事?快戳蓝字

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中,习总书记强调这两个字有何深意?

特殊节点《求是》杂志披露习近平内部重要讲话,该作何理解?

中央政法工作会议,郭声琨书记讲了什么?

陈一新:调查研究应常做常新常效,中央政法委启动新一轮“十大课题”调研

部分字改拼音,教育部“还没定”,你怎么看?

检察院出了什么样的“建议”?给企业也给政府,超八成都被采纳!

整治“流量黑产”,别只盯着蔡徐坤那点事!

中美关系、台湾问题、学历造假……政协首场发布会全是干货!

更多抗癌药进入医保!首场“部长通道”采访,先睹为快

揭秘!最高检“十大护法”的各路武林绝学

最新改革纲要来了!未来5年,全国法院将给百姓带来哪些司改“红利”?

联合调查组结论公布!“凯奇莱案”卷宗丢失等问题水落石出【一】

更多精彩推荐,请关注我们

长按下载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