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明司法局李飞帆副局长到光明村调研指导农村普法工作


2月1日上午,区司法局李飞帆副局长带领调研组到明城镇光明村调研指导农村普法工作,宣教科负责人肖毅、司法局派驻光明村第一书记关兴华同志陪同调研。

调研组一行采取了“听、看、议”的方式对农村民主法治建设和法治宣传教育进行了全面的调研,听取了光明村村委书记关于光明村农村民主法治建设和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汇报;查看了普法工作台帐资料,村公开栏、法治宣传栏、法律图书架等设施;与村社干、村民代表就如何更好地推进农村民主法治建设和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进行了认真而热烈地研讨。李飞帆副局长充分肯定了光明村“广东省民主法治村(社区)”先锋模仿带头作用,对光明村农村普法工作促进社会稳定,推动依法治国进程等方面给予了高度评价。

李飞帆强调,农村普法工作任重道远,是“七五”普法的关键一环,必须确保普法各项工作规范有序、高效运行,充分发挥普法工作对化解基层社会矛盾、维护基层社会和谐稳定的作用。要着力做好:一是要提高意识。把法的精神深深的植入到社会公众的脑海里,引导村民任何时候都要依法办事,以理性、合法的形式表达利益诉求,提高村民权益需要法律保护的意识。二是要“量身定做”。普及法律要有针对性、专业性、实效性,要针对不同的普法个体有重点选择。三是要转变方式。促使群众从“被动普法”到“主动学法”,改变村民习惯于接受单向灌输式普法的模式,鼓励和引导村民亲身参与到普法中来,充分发挥村民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四是要加强队伍建设。强化法治宣传队伍的教育培训,培养普法人才,同时注重普法工作提炼和总结,加强对基层先进典型的培育。最后,李飞帆还针对基层普法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逐一提出解决方案或应对措施。
下一步,区司法局将深入乡村开展法律咨询、法律服务等普法活动,为乡村振兴奠定良好的法治基础。
编辑|高明普法编辑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