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行义务后,心头大石终于落下了。”禅法君带你听被执行人心声
禅城法院 2019-01-10 08:00

不信?

今天,禅法君就带你走近被执行人,

聆听他们的心声!

案情一

出行受阻

被执行人乘火车到法院还款

2016年,佛山某电器公司(下称电器公司)与贵阳某贸易公司(下称贸易公司)签订产品经销协议,约定贸易公司可经销电器公司专卖店全系列产品。2017年1月,经双方对账后,贸易公司确认尚欠电器公司货款共计人民币487827.18元,并承诺分三期偿还所欠货款。

后贸易公司未按还款计划偿还欠款,电器公司遂向禅城法院提起诉讼。案件经法院审理,最后判决贸易公司向电器公司支付487827.18元及违约金。因贸易公司未履行义务,2018年1月,电器公司申请立案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禅城法院依法冻结了被执行人贸易公司银行账户,但因账户余额不足千元,法院未做处理。2018年3月29日,禅城法院到被执行人贸易公司对其库存产品进行查封,并进入评估拍卖程序。同年5月15日,申请执行人电器公司作为库存产品的生产商告知法院,被执行人的库存产品为过时淘汰品,市场价值极低,拍卖库存产品实属无益处分,建议法院停止拍卖,表示同意法院不处理被执行人库存产品。

随后,通过全国执行查询系统查询被执行人财产状况,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禅城法院将被执行人贸易公司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向其发送限制高消费令。因未发现有其他可供执行财产,禅城法院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由于被限制高消费,被执行人贸易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胡某在外出洽谈生意时无法购买机票、高铁票。2018年12月12日,胡某乘坐普通列车从贵阳赶到禅城法院,要求和申请执行人协商解决本案,法院遂依职权恢复本案的执行。经法院协调,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

胡某有话说

我清楚知道,逃避不是办法,所以会积极主动地配合法院工作。但之前,在经营上公司确实存在困难,一下子不能支付这么多款项。这几个月里,公司变卖了货物,同时一直与申请执行人协商,最后双方达成了和解。

作为一个生意人,我经常要到处出差,但由于被限制了高消费,不能乘坐飞机,这给我的交通出行带来了很多不便。面对困难,我们不能选择逃避,不然事情永远摆在那里。如今履行义务后,我心里变得轻松踏实了,这个事情终于圆满了结。最后我要为禅城法院的执行工作和法官点个赞。

案情二

移动支付被冻结

被执行人主动联系法院还款

2014年9月2日,佛山某瓷业公司与李某签订《经销合同》,授权李某为其品牌陶瓷在福建省泉州地区的经销商。2016年8月28日,李某确认欠瓷业公司货款人民币195934元,并承诺于2016年10月30日还清。后瓷业公司多次要求李某付清货款未果,遂向禅城法院提起诉讼。诉讼中,瓷业公司确认李某在其起诉后已支付10000元的货款。最终,法院依法判决李某向佛山某瓷业公司支付剩余货款185934元及利息。

因李某未履行义务,佛山某瓷业公司向法院申请立案执行。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法院发现被执行人李某有履行能力却不履行义务,遂依法冻结了李某6个银行账户内存款202487元,冻结其财付通账户3个账号内的余额220000元,并查封其名下的一辆汽车。

在银行账户和微信财付通账户被冻结后,李某感到日常生活极其不便,于是主动联系法院,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

李某有话说

法院采取了限高等措施后,我感到生活各个方面都很不便,尤其是微信财付通账号被冻结,出门不能用手机付款。为此,我主动与法院取得联系,并在法官的解释下明白到不履行义务的法律后果。后来,我就乘坐火车来到禅城法院,给申请执行人偿还了债务。履行义务后,我感到心头大石终于落下了,生活也不再受限,可以入住酒店、乘坐飞机和高铁。

禅法君寄语

为有效解决执行难问题,禅城法院继续加大惩戒力度,把失信联合惩戒机制作为基本解决执行难的一项有力举措,效果显著。2018年,禅城法院共促使3281名被执行人主动履行债务,合计2.58亿元。

通过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冻结移动支付等多种方式对失信被执行人施加强大压力,让失信者寸步难行,使失信被执行人真正体会到诚信的宝贵,促使他们主动履行义务,既提高了执行效率,又节省了司法资源,也有利于构建诚信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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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禅城法院微信编辑小组

部分图片来自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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