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朋友们,遭遇拖欠工资怎么办?
佛山高明普法 2019-01-28 17:39

年关将至,农民工工资又成为全社会的一个热门话题。很多农民工在外辛辛苦苦干了一年,结果却遭遇拖欠工资,这时候该怎么办?该如何维权?小编接下来就为您收集了这方面的知识,希望对您有帮助。

  重要的事情说三遍:一定要保存证据!保存证据!保存证据!

要讨薪,农民工最重要的是要有证据,特别是证明自己和单位之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据:招聘简章、记录以及劳动合同;职工名册、考勤记录;上岗证、工作证(牌)、出入证、饭票、加班记录、押金收据、工资欠条、同事证言等。

8大途径帮农民工兄弟讨薪

1、先协商

先争取协商解决。协商时要注意以下几点:

①要联合起来,可以选出代表协商;

②要主动亮出证据,并注意通过录音等方式保存协商记录;

③讲明政府和法律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处罚,让老板对我们心生敬畏。

2、拨打12333、12348、12351

当农民工兄弟不知所措时,别怕!这时候,你可以拨打这3个电话,咨询并获得维权帮助:

劳动保障监察部门的热线:12333

司法部门的热线:12348 

工会组织的热线:12351

3、申请调解

如所在单位有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可申请调解。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由职工代表、用人单位代表和工会代表组成。

请注意,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主任必须由工会代表担任!

4、找工会

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是工会职责所在。遭遇拖欠工资的农民工,可拨打工会“12351”维权热线,或前往工会帮扶中心、工会法律援助中心寻求帮助。

工会可以直接出面同用人单位协商解决,或者协调劳动保障监察部门解决;需要打官司时,工会还会提供专业法律援助。

5、找政府

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可拨打劳动保障监察部门“12333”热线,登录当地社保部门官网,或直接前往当地劳动监察机构投诉。

投诉时要注意:

☞拖欠工资行为须是2年内发生;

☞查清隶属关系,到单位所在地的监察机构投诉;

☞投诉书面材料要说明姓名、性别、身份证明、年龄、职业、工作单位、住所和联系方式,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说明被拖欠工资的事实和要求足额支付工资等投诉请求事项。

如果不会写投诉书面材料,也可以口头投诉,由接待人员记录,经投诉人确认无误后按手印。

6、申请仲裁

可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需要注意的是,要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对仲裁结果不服的,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现在,各地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开辟了争议处理“绿色通道”,对欠薪争议案件优先受理、开庭;及时裁决、结案。

7、打官司

分三种情况:

针对劳动纠纷案件,经劳动仲裁后任何一方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经仲裁后都服从,劳动仲裁裁决生效后,用人单位不执行的,农民工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属于劳务欠款类的可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8、申请免费法律援助

打不起官司的讨薪农民工,可以向欠薪的老板和单位所在地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请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免费帮你打官司。

申请时要提交:

①身份证明材料;

②经济困难的证明;

③与所申请法律援助事项有关的案件材料。

讨薪时千万不要这样做!

“活埋”自己

“绑架”老板坐驾

加油站顶欲自焚

一时的冲动不但于事无补,还可能因违法犯罪受到法律的制裁,得不偿失——

非法拘禁包工头,5名农民工被判刑

2014年6月10日,为了讨要劳动所得,家住内蒙古巴彦淖尔市临河区的赵某等5名农民工将包工头挟持至宾馆,限制其人身自由,逼其支付欠薪。此后,当地法院以非法拘禁罪分别判处赵某等5名被告人7至11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爬70米塔吊因扰乱秩序被拘

2014年12月14日,44岁的农民工王某某为讨要3万多元的工钱,爬上了贵州省独山县新街口项目建筑工地约70米高的塔吊末端。被劝下后,王某某在相关部门帮助下已拿回被拖欠的工资3.44万元,但因爬塔吊扰乱公共秩序、单位秩序被警方行政拘留5日。

堵路讨薪3人分别被拘15天

2014年6月21日9时,赵某等3人组织煽动10余人拦截长春市某公路,阻断车辆正常行驶,造成交通堵塞长达一个多小时。长春市公安局绿园区分局民警赶到现场反复劝阻无效后,将赵某3人强制带离。

强行拉电闸惹来破坏生产

据媒体2013年7月3日报道,秦某等人与施工承包商金某发生劳资纠纷后,先后3次向金某追讨工资未果。秦某等人于2012年10月30日和11月1日先后两次强行拉断电闸,并藏匿电箱,致使工地无法正常施工,造成经济损失5.64万元。秦某等6人因犯破坏生产经营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8至9个月不等。

小编提示:

请注意一定要用合法的方式表达自己的合理诉求,否则您可能会从受害人变成违法犯罪嫌疑人,这样就亏大了!

来源|罗平警方

编辑|高明普法编辑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