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明区司法局2018年工作总结会议顺利召开
佛山高明普法 2019-01-15 18:58

2019年1月14日,高明区司法局召开2018年工作总结会议。司法局秘书科、基层科、宣教科、工律科、社矫科、法律援助处、公证处,7个科室分别就2018年所执行的工作及其进展,作出详细的工作报告。

宣教科

2018年,宣教科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继续按照“七五”普法规划的要求,围绕2018年我区普法工作要点,坚持创新与发展,坚持法治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相结合,以党的十九大“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牢固树立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工作理念,以“提升政法工作满意度,打造珠三角最安全区域”为工作目标,深入扎实开展法治宣传和普法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1、宣教科组织全区公职人员参加2018年度学法考试,参考人员包括全区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含政府聘员和雇员)、各村(居)工作人员近2万人参加。

3、开展多场宪法宣传、法制宣传等系列活动,受惠对象包括企业、学生、单位、个人等。共举办各类活动约60场次,派发了普法资料50000份,累计受教育300000人次。

4、结合扫黑除恶、扫黄打非、平安创建、国家安全、禁毒、反邪、创文、征地拆迁等工作,做好各项法律政策知识的宣传普及。

5、贯彻落实区“七五”普法规划,圆满完成“七五”普法中期考核迎检工作。佛山市“七五”普法中期检查组来我区进行考评,对我区“七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及迎检工作(资料的准备)予以充分肯定。

6、推进法治四项创建活动:推进“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法治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创建、高明区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法治公园”创建,创建任务圆满完成。

7、入驻“南方+”APP,粉丝数激增,在2018年度广东最具传播力政务新媒体网络投票活动中,获得8056票高票数。

公证处

在2018年,公证处完成多项既定任务,全年共办理公证案件4238件,其中公证系统2460件(国内民事1984件,涉外民事476件),另外出具的不动产继承的法律意见书1778件。同时完成多项宣传活动,服务广大高明区市民。

1、设立明城驻点窗口,同时指派工作人员驻点服务,方便明城、更合两镇群众咨询和办理公证业务。

2、继续推广不动产继承公证免费办业务。自2017年8月我处开展不动产继承公证免费办以来,获得了群众的一致好评,自开展以来共出具法律意见书2225 份,为群众省下公证费达 4450000元。

3、助力企业,继续“开动”“直通车”。

4、积极开展“两小”活动,提升工作人员政治素养及业务能力。

5、继续上门办证业务,为更合镇残疾人及行动不便的当事人办理上门签名公证服务,体现高明司法局的服务温度。

6、助力政府推进区内重点工程项目。对包括更合机场预选地、一环西拓线用地、西江新城轻轨征地、“三清三拆”工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等进行证据保全公证。

7、配合高明区普法办的普法宣传活动,公证处参与六十多场次。

法律援助处

2018年,区法律援助处围绕“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把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感、获得感作为根本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主动落实政府责任,积极深化便民服务,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开展了如下工作:

1、进一步健全工作机构:派驻律师每周定期在法律援助服务大厅、区法院、区看守所法院工作站轮流值班。

2、完善法律援助站(点)建设:增设多个增设法律援助工作站(联络点),方便群众就近获得法律帮助。

3、进一步提高工作水平:加强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增加专技雇员人员编制,制定完善的服务管理制度,加强法律援助信息化应用,加强法律援助工作站队伍建设,加强人员培训与指导,提高服务水平。

4、进一步扩大覆盖面:将外来工法律援助列入年度工作重点;拓宽载体,加强对特殊人群的法律援助工作力度;加强法律援助宣传力度。

5、进一步发挥职能作用:完善法律援助与信访工作衔接机制,充分发挥法律援助维权维稳职能。

公律科

1、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

选派有经验的社会律师每月定时到村社区提供各种法律服务,律师参加人民调解案件共156件。举办法制课394场次,完成72个村社区的村规民约的合法性审查工作,共审查76份村规民约,187份合同。2018年村居法律顾问共为7096人提供2239次法律服务。

定期开展半年考核以及全年考核工作,通过派发调查问卷、司法所对村居法律顾问工作的评分,根据两次考核结果,2018年村居法律顾问工作得到大多数群众的赞赏,群众满意度均达到90%以上。

2、律师管理工作

定期召开律师事务所主任会议,定期举行专题学习交流会;举行律师职业道德建设培训班,成立高明区律师行业党总支,对律师进行更规范的管理,为市民提供更专业的服务。

3、监督管理

开展扫黑除恶案件备案工作,进行季度律所工作巡查、消防安全巡查以及其他专项检查等工作,

社矫科

2018年的工作,社矫科总结为一句话:五个进一步。

建成社矫中心,场所设施建设进一步规范

落实监管制度,执法规范性水平进一步提高

抓好教育帮扶,矫治实效进一步提升

开展专项斗争,安全稳定形势进一步巩固

落实安置措施,特殊人群服务矛盾进一步化解

建成社区矫正中心,有力推进镇(街)分中心规范化建设,增设移动执法终端智能设备,使“智慧社矫”初具雏形;多次召开工作会议,组织工作座谈会,使队伍建设更加坚实有力。

基层科

2018年,区司法局基层科围绕丰富构建基层法律服务体系为中心,以从源头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为重点,扎实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积极推进一村(居)一专职调解员工作机制及强化基层矛盾纠纷预防化解能力工作机制,积极推进基层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积极推进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各项工作按部署顺利推进。

1、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进村居工作:建立、健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多次召开有镇街参加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进村居工作推进会议。到12月底止,基层村居调解会成功申请司法确认的调解案件21宗,协助法院处理执行等事务63宗,有力地保障了人民调解化解矛盾的效果,进一步加强了调解协议的履行效力,收到了较好效果。

2、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和镇(街)、村居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推进司法所机关外观标识内务规范工作,区内4各司法所均完成外观标识建设工作,均达到省、市的统一要求;加强村居公共法律服务室(调解室)建设,健全机制,优化服务。

3、完善健全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加强业务规范化:依托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成区调解中心并设立调解室(共135个);利用电台、电视台、“佛山高明普法”微信公众号等媒体,以调解知识宣传、学法考试等形式开展调解宣传月宣传活动(活动访问量达17万人次,共有4.8人次参与竞赛,共有6759人次在微信上分享了竞赛活动);组织开展人民调解“以案定补 ”工作,发放补贴23.8万元。

4、加强联系基层、法律服务团队服务基层:制定并实施我局《加强联系基层工作方案》,共开展联系基层活动21次,深入到各重点村居,参与直联活动,协助处理村居法律事务,协助调处矛盾纠纷。

5、组织开展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制定我区2018年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方案,组织召开我区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会议。到2019年1月9日,已经完成拟任命陪审员公示,协调区法院提请区人大常委会任命。

6、加强业务交流,到先进地方学习。

秘书科

2018年,秘书科组织各类学习教育、电视电话会议共52场,党组中心学习18场,公车使用119次,收文4715件,发文268件(仅指含文号),撰写各类汇报、信息150余篇。

在2019年,高明区司法局将继续深入推进普法工作,为高明区市民提供更安全、公平理解的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