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规】没有户口也可以申请公租房!佛山保障性公租房管理办法实施
本月起
《佛山市保障性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正式实施
没有佛山市户口的佛山新市民
也可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昨天
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挂出该通知
(点击下图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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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办法系《佛山市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修订版。
佛山市住房保障对象
主要包括
拥有佛山市户籍中等及偏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新就业无房职工
符合条件的新市民
相关群体可按相应类别和渠道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符合多个类别申请条件的
可由申请人自主选择
其中一个类别条件进行申请

申请人资质:
在佛山常年生活或工作;
持有佛山市居住证;
并在佛山连续按月缴纳社会保险费满3年且申请家庭当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上一年度佛山人均可支配收入的;
且在佛山没有自有住房的非佛山户籍家庭。
申请场所:
该类申请纳入佛山市新市民积分制服务管理体系,在新市民积分制窗口受理申请。
而达到积分制入户条件并已申领《入户卡》,申请当年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上一年度佛山人均可支配收入,且在佛山没有自有住房的新市民也可申请公租房。
佛山市公共租赁住房按建设主体形式:
该办法规定,佛山市公共租赁住房按建设主体划分为政府投资建设、社会力量投资建设、企业或政府在园区配建等主要形式。经市(区)人民政府批准并办理有关手续后,企事业单位也可以利用自有土地投资建设的保障性住房。
符合申请要求又有需求的小伙伴
别错过了,快去申请吧~

来源: 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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