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公交专用道管理的实施意见》(简称《实施意见》)发布,明确三车道以上城市建成区道路应设置公交专用道,新建、改造的城市道路应同步设计、建设公交专用道和港湾式停靠站。
数据01驾车出行,1小时拥堵28分钟公交专用道提速3成
数据显示,今年6月份通勤日高峰拥堵延时指数达1.87,在6月份通勤日的高峰驾车出行,公众每驾车出行1小时,就拥堵28分钟,平均有46.7%的时间浪费在堵车上。
目前,我市公共交通每天客流量达190万人次,常规公交承担了市民机动化出行的40%,有效缓解了交通拥堵。截至2017年底,我市共建成汾江路、季华路、岭南大道、南海大道等32个路段公交专用道共145.3公里,公交运行速度大幅提升。2017年12月,中心城区公交车在公交专用道上的高峰运行速度为22.42公里/小时,相对于中心城区公交路网(16.85公里/小时)提速33%。
据了解,2018年计划新建公交专用道15.3公里。
规定02公交专用道管理时段内营运客运大巴等车辆可以驶入
《实施意见》将多方面保障公交路桥优先:
一是路段单向机动车道3车道及以上城市建成区道路应设置公交专用道,路段单向机动车道2车道的城市建成区道路可根据高峰时段公交客运量情况及公交车流量情况设置公交专用道;
二是新建、改造的城市道路应同步设计、建设公交专用道和港湾式停靠站;
三是城市建成区各主要道路交叉口要设置公交优先通行标志标线;
四是因工程施工作业需占用专用道的,要保障公交车优先通行。
《实施意见》明确:
公交专用道在管理时段内(每天7:00—9:00,17:00—19:00)供公交车辆通行
允许通勤大巴、营运客运大巴、辅助公交、校车等10座(含10座)以上黄牌载客客车借道通行
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和专用执法车在执行紧急任务时,可借用公交专用道通行
其他社会车辆禁止驶入公交专用道。

▲佛山日报资料图片
《实施意见》明确提出,市委督查室将定期督查通报,并将公交专用道建设、管理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各区凡是没有按照市级公交专用道规划及年度建设计划、任务制订本区公交专用道建设实施方案、落实建设资金的;对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出的意见不积极响应、落实措施及有效解决问题的等,都将会被问责。
市交通运输局透露,接下来,将根据每年的公交提升计划和公交都市创建计划,科学设置和不断优化公交专用道,不断促进公交专用道成网,并对公交专用道运行情况进行定期监测分析,力争公交出行和小汽车出行时间比稳定在1:1.5以内。

最后时报君再次提醒各位:
公交专用道禁止社会车辆进入的时间是
↓↓↓
每天7:00-9:00、17:00-19:00
重要的事说一遍!
每天特殊的4个小时不要违章啊!
走错罚150元!

来源:综合佛山日报等
编辑:雷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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