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铝棒数次被抓获,他将要面临怎样的刑罚?

庭审直播公告

1(2018)粤0606刑初3761号吴磊盗窃罪一案
直播案件简介

案号:(2018)粤0606刑初3761号
案由:盗窃罪
公诉人:欧阳海明、梁士强
被告:吴磊
庭审时间及地点:2018年11月22日14:30,第三审判庭
合议庭成员:张雪青、麦俊英、岑蕴茹
主审法官:张雪青
书记员:黄卉蓁
案情简介:公诉人指控称,2018年6月24日至2018年7月14日期间,被告人吴磊在佛山市顺德区陈村镇广隆工业区佛山市某精密制造有限公司盗窃铝棒三次,盗窃财物价值人民币6600元,具体事实如下:
1.2018年6月24日凌晨4时许,被告人吴磊来到精密制造公司,翻墙进入厂区内,来到广场存放铝棒的位置,找来一辆斗车,盗得12条圆形铝棒(经鉴定,价值人民币3300元)。
2.2018年6月27日凌晨1时许,被告人吴磊来到精密制造公司,翻墙进入厂区,来到广场存放铝棒的位置,从厂内找来一辆斗车,盗得12条圆形铝棒(经鉴定,价值人民币3300元)并将铝棒扔到围墙外的草丛中,得手后,被告人吴磊将铝棒留置草丛,并离开现场。同日晚上,吴磊伙同刘某灵、刘某伟(另案处理)一同来到上址,准备处理赃物时,刘某灵、刘某伟被民警抓获,上述赃物被民警起获。
3.2018年7月14日凌晨1时30许,被告人吴磊来到精密制造公司,用同样方式盗得8条长方形铝棒。吴磊将盗得的铝棒装好并搬上自行车的尾部后骑乘自行车离开,途经佛山市顺德区陈村镇顺联机械城附近时被民警发现抓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