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明区举行宪法进校园推进会暨学生微信学法考试后台管理员培训班
佛山高明普法 2018-11-01 18:49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提高全民族法治素养”的要求。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青少年法治教育是法治教育的基础,要提高全民族法治素养,必须从青少年抓起。加强青少年学生法治教育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础性工程。近年来,青少年违法犯罪和校园欺凌、暴力事件等成为社会关注的一个问题,这与青少年法治意识、自我保护意识不强有直接关系。因此,加强青少年学生法治教育,不但具有重要性和必要性,而且具有紧迫性,需要政府、学校和社会共同努力。

以往青少年法治教育途径比较单一,片面依赖老一套的简单说教和灌输式教育,未与青少年自身兴趣特点、社会家庭环境、新兴流行文化等协调统一。青少年法治教育方式方法中存在的不足,也需要政府、学校和社会等多方不断去思考、探索和改进。

为加强我区青少年法治教育,高明区普法办联合区纪委监委、区司法局、区教育局、广东职业技术学院计划举办2018年高明区学生微信学法考试。为推进此次学生微信学法考试工作,11月1日下午,区普法办举行了2018年高明区宪法进校园推进会暨学生微信学法考试后台管理员培训班。

关于2018年高明区学生微信学法考试,区司法局副局长李飞帆介绍到,高明辖区内将有41所学校的全体学生参考。按照计划,考试将在11月7日(下周三)正式开始,在11月21日结束;学生可以在这15天里,利用放学回家或周末等的课余时间参加考试。考试的内容是与宪法、监察法、扫黑除恶、反邪教、禁毒、食品安全等相关的知识,题型以选择题为主,得分达到80分为合格。考试通过佛山高明普法微信公众平台进行,订阅关注“佛山高明普法”公众号后可以获取考试入口。他指出,2018年高明区学生微信学法考试考试的成绩将纳入中小学生的德育考评,纳入广东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的学分以及德育考评。成绩统计完成后将以同等年级为单位,以班级参考率和平均成绩等为标准设置若干个“高明区校园微信学法考试竞赛优秀指导老师奖”,奖项列入教师考核项目;以全校参考率和平均成绩等为标准设置若干个“高明区学生微信学法考试优秀组织奖”。

李飞帆表示,举办学生学法考试目的是切实提高我区青少年学生的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达到以考促学、以学促知、以知促行的效果,同时借助学法考试的契机使法治理念传播到广大青少年的家庭中去。通过时兴的微信平台开展学生学法考试,将法治教育和移动互联网结合起来,有利于激发起青少年学生对法律知识的求知欲和兴趣,使学生从被动的学习方式中解脱出来,进行自主式、研究性学习,帮助青少年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