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有句老话,叫做“养儿防老”
赡养父母是一种义务
可是在三水
已70多岁的潘老伯和老伴黄某
却遭遇了养老难
近日
我院成功调解一起赡养纠纷案件
依法维护了老人的合法权益
成功化解了家庭矛盾
老人状告4子女不赡养

潘老伯和老伴黄某已70多岁,因罹患多病每月需支出高额医疗费,而子女却对此不闻不问,两位老人生活拮据,无奈之下,一纸诉状将自己的4个子女告上法庭,要求子女履行赡养义务。



经承办法官多方走访调查查明,潘老伯夫妇生育的4个子女即四名被告均已成家,且各有生活来源。潘老伯曾一直与二儿子居住,但因生活琐事常有争执,甚至发生过二儿子因小事争吵而砸烂家中电器的情况,久而久之,积聚了不少怨气。直至最后一次争吵,潘老伯一气之下与老伴离家到外租房居住。
其后,潘老伯因病住院,但4个子女均没有来医院照顾。潘老伯夫妇曾多次前往当地司法所求助,司法所、村委会等工作人员多次与其子女沟通联系均未果。
承办法官考虑到在这种情况下,如果继续沿用“调解不成即判决”的思路,无疑会点燃父母子女间感情恶化的“火药桶”,以调解方式化解双方矛盾才是最佳途径。



法官刚柔并济,唤回亲情
承办法官、书记员先后多次找到4个子女分别从情理法三方面入手,动之以情晓之以理,采取不同方式方法与其沟通交流,不厌其烦的给他们释明法律的规定,并从赡养问题可能产生的诉累、社会影响等方面做思想工作。但是,4个子女仍然相互推脱责任,甚至对法官、书记员恶言相向。
眼看事情陷入僵局,结合多次交流的情况,承办法官决定以态度最为温和的潘老伯的大儿子为突破口,召集四兄妹用“家庭会议”的方式化解矛盾。

家庭会议上
潘老伯四十出头的大儿子说:
“我是家里的长子,理应承担起更大的责任,如果爸妈愿意,可与我一起居住。”
承办法官随即说:
“大家都是一家人,只是平时少了交流与理解。现在一家人坐在一起,有矛盾、有怨气,都心平气和说出来吧。”
一时间,大家都安静下来了
潘老伯的两个女儿都表示:
出嫁后很少跟家里联系,没有尽到做女儿的责任,觉得很惭愧。
二儿子说:
家事闹到上法庭,真的很丢脸,接下来的日子,愿意继续与父母亲一起居住,照顾他们,希望其他兄弟姐妹能多来看看就好……

最终一家人达成调解协议:
潘老伯夫妇搬回与二儿子一起居住,子女共同负担父母的赡养费、医药费。案件圆满解决。
百善孝为先
我国法律也明确规定
“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
“每个人都有老去的一天,
善待老人就是善待自己的明天。”
承办法官如是说。

请为后代作出表率
不要把老人当成是包袱、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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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三水法院微信编辑小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