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国家工作人员:
年度学法考试开始啦!

2018年度佛山市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
为贯彻落实中组部、中宣部、司法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联合印发的《关于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习用法制度的意见》精神,按照工作安排,定于近期组织开展2018年度佛山市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
1. 考试对象
全市处级以下(含处级)国家工作人员。
2. 考试试题及内容
考试试题分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和判断题。内容主要涉及《宪法》及相关法律;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及党内法律法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知识;国家工作人员应当掌握的法学基础理论知识及行政法知识等。
3. 考试时间
市直和驻禅单位考试时间为2018年12月27日至2019年1月15日;各区考试时间可自主安排。
4. 考试形式
采用微信考试。各区普法办结合本地实际,组织本辖区2018年度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
5. 注意事项
今年首次采用微信年度学法考试,请参考人员按照步骤填写登录信息;考试过程如有紧急事务处理,可直接退出,系统自动保存已提交考题;考试最多进行2次,请考生谨慎操作。

话不多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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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法考试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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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规则
1、考试参与对象为佛山市国家工作人员;
2、参加考试人员答题前须按照要求如实填写完整个人信息;
3、本次考试内容包括宪法、民法、刑法等法律法规;
4、考试题型为单选题(每题3分,共10道)、多选题(每题8分,共5道)及判断题(每题3分,共10道);
5、参考人员在完成全部题目作答后应及时提交答卷,系统将会自动评分;
6、每位参考人员最多有2次作答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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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待各位考生能拿到满意的成绩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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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佛山司法
佛山政法微信编辑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