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13期
今年以来,佛山市委把扫黑除恶同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作为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部署开展了两轮农村基层党组织涉黑涉恶涉腐问题专项巡察,取得了一定成效,共发现问题834个,问题线索240条,立案31件。其中,涉黑涉恶的问题线索51条,立案21件,刑拘9人、行政处罚2人、逮捕1人、移送司法机关2人。

一、强化组织领导,着力增强村级党组织专项巡察权威性
市委书记鲁毅把关定向,多次强调要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点题部署开展农村基层党组织专项巡察工作。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靠前指挥,按照统一部署、分级负责原则,层层压实责任。
01
统筹工作部署。
3月上旬,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和省、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会议精神,发挥巡察利剑作用,市委巡察办研究提出《关于开展农村基层党组织涉黑涉恶涉腐问题专项巡察的意见》,明确工作目标、组织方式、巡察内容和工作要求等内容。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五区巡察工作会议研究审议《意见》、进行工作部署,指导各区党委和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迅速组织对本区有关村(社区)基层党组织开展专项巡察。
02
加强督促指导。
3月下旬,首轮专项巡察全市各区共组建16个巡察组,对15个村(社区)和1个镇开展巡察监督。市委巡察办及时开展调研督导,并组织召开市、区巡察办主任工作会议,对村级党组织巡察的特殊性进行研判,解决疑难问题。6月12日,市委巡察办印发开展第二轮专项巡察的通知,各区制定实施方案报请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审阅。6月底、7月初,全市五区19个巡察组陆续进驻23个村(社区),确保了专项巡察工作的频次和力度。
03
严肃情况汇报。
5月30日、9月12日,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梅河清分别主持召开第一、二轮专项巡察工作汇报会议,听取五区专项巡察情况,分析研究存在问题,推动工作深入开展。每一轮专项巡察工作汇报会议后,市委巡察办形成综合报告报市委。6月中下旬,市领导鲁毅、朱伟、区邦敏、杨朝晖分别在首轮专项巡察综合报告上批示,提出具体工作要求,进一步指导巡察工作深入开展。
二、强化问题导向,着力聚焦农村基层涉黑涉恶涉腐问题
近年来,佛山基层党风廉政状况进一步好转,但农村基层涉黑涉恶腐败问题还是易发多发,市委巡察机构强化研判分析,聚焦突出问题开展专项巡察监督。
01
找准问题村(社区)。
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各区每一轮选取问题比较集中的重点村(社区)开展专项巡察监督。市纪委监察委针对农村基层集体资产资金体量大、诱发问题较多,越级上访现象较为突出等特点,提前对全市32个镇(街)近三年来信访问题和基层党风廉政建设问题线索进行大排查、大起底,从各区分别筛选出问题比较集中的村(社区),供各区结合实际综合研判确定巡察对象。
02
突出政治巡察。
重点围绕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农村基层涉黑涉恶涉腐的问题、规范农村基层权力运行和促进干部廉洁履职等三个方面来开展专项巡察。严格遵循政治巡察工作流程,各巡察组按照“一巡一授权”原则,连续25天进驻被巡察村(社区)广泛开展动员、宣传,营造良好的巡察工作氛围,并综合运用走访谈话、接访群众、调取资料、查阅账目等方式,对被巡察的农村基层党组织深入开展监督检查工作。
03
紧盯黑恶势力。
市、区党委巡察机构认真组织学习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指示精神,以及市扫黑除恶办转发的《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简明指引》。各区从区委政法委、区公安局等单位抽调优秀的党员干部加入专项巡察组,将把持基层政权等十类犯罪作为巡察监督重点。两轮专项巡察共发现涉黑涉恶的问题线索51条,如:有的村(社区)宗族势力介入基层政权、破坏基层稳定;有的村(社区)村干部带头纠集村民上访;有的村民小组长以暴力横行乡里、强揽工程、豪取民利;有的村干部霸占商铺、鱼塘承租权,恶势力干扰集体资产管理交易等。
三、强化督促整改,着力做好专项巡察“后半篇文章”
针对专项巡察发现的问题,推动相关部门标本兼治、及时整改,增强人民群众对党委巡察的信心、对党委政府的信任。
01
压实主体责任。
反馈整改环节,各专项巡察组向相关镇(街)、被巡察村级党组织进行集中反馈,压实镇(街)、村级党组织主体责任,建立台账、对账销号。坚持镇村同责、以改促建原则,镇(街)党(工)委和被巡察村级党组织承担巡察整改主体责任,镇(街)党(工)委还承担对被巡察村(社区)问题整改的督促指导责任。
02
严格督促检查。
统筹安排各区委巡察机构加强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监督。9月中上旬,各区对首轮专项巡察整改情况进行了督查,确保以看得见、摸得着的巡察整改实际成效取信于民。重点跟进问题线索,尤其是涉黑涉恶问题线索的办理情况。截至9月中旬,全市五区已立案31件。其中,涉黑涉恶的问题线索立案21件,发挥了较大震慑作用。
03
注重协同治理。
各区委巡察办注重加强与区纪委监委机关和组织、农村农业、民政等职能部门沟通,及时通报专项巡察发现的共性问题,形成督促整改合力。督促相关镇(街)、村级党组织将专项巡察整改工作与我市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基层正风反腐三年行动方案、城乡基层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全面落实结合起来,推动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有效落实。
四、强化创新实践,着力推进村级党组织巡察全覆盖
党组织建立到哪里,巡察监督就跟进到哪里。市委巡察机构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涉黑涉恶涉腐问题专项巡察引领示范作用,推动全市村级党组织巡察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发展。
01
注重结合实际。
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统筹指导但不搞“一刀切”,在调整节奏、把控质量时,注重激发各区创新活力。首轮专项巡察中,三水区采取“3+1”模式,巡察3个村(社区)和1个镇;第二轮专项巡察中,禅城区成立4个巡察组采取“一托二”方式、顺德区成立6个巡察组,加大巡察力度;每一轮反馈巡察情况时,各巡察组根据被巡察村级党组织的特点研判通报范围。
02
坚持分类施策。
佛山五区有770个行政村和建制社区党组织,市、区党委巡察机构在开展专项巡察过程中根据各区实际综合分析研判,区分问题较多、问题一般、问题较少的村(社区),分类施策,采取不同方式有针对性地开展巡察。针对问题较多的村(社区),仍将持续深入开展涉黑涉恶涉腐问题专项巡察。目前,我市及时总结经验,按照省、市委要求因区施策、分类指导各区制定实施方案,确保在一届任期内完成全市村级党组织巡察全覆盖。
03
创新工作机制。
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市、区党委巡察机构坚持“统一部署、分级负责,突出重点、把握原则,紧贴基层、务求实效”原则,在实践中不断构建完善高效协调的工作机制。接下来,将继续在开展交叉巡察、提级巡察和联合巡察等方面进行探索,进一步提高农村基层党组织专项巡察工作质量,促进村(社区)综合治理能力和水平的不断提升,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来源:廉洁佛山 高明区委组织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