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人仓库突发大火,过火面积超300m²!原因竟是最常见的这个...
公安主持人 2018-10-15 17:36

秋冬季节,天干物燥

是火灾事故的高发时期

用电、用气、用火的情况也增多

若操作不慎或使用不当

容易引发火灾事故

近日,三水区一仓库

突然发生火灾

过火面积超300m²

11台消防车出动救援!

而且

这个仓库几个月前已被查封

仓库突发大火,火势凶猛

10月12日凌晨2时许,佛山市三水区云东海街道一间仓库突发大火,由于仓库内堆放大量塑料袋等可燃物品,大火迅速蔓延,瞬间吞没整个仓库。

▲现场火势凶猛

佛山市公安局三水分局接佛山110警情通报后,立即指令消防、防火大队及云东海派出所出警处置,11辆消防车参与现场灭火救援。

▲消防官兵冲入火灾现场救火

经近两小时的紧张扑救,凌晨4时许,现场明火成功被扑灭,过火面积约300平方米由于救援及时,未有造成人员伤亡。

▲消防官兵不间断地用水枪向火源喷水

被查封后私拉电线,引发火灾

随后,三水分局迅速部署火灾事故处置工作,成立工作专班对该起火警开展调查取证。

▲火灾事故发生后,现场一片狼藉

经查,2009年,李某忠在云东海街道某农场承租了25亩土地,并搭建工棚用作仓库出租。

2016年,李某忠将其中一个仓库租给李某南用于堆放纤维袋。

今年5月,云东海街道消防、环保等部门在日常检查中发现该仓库存在严重消防安全隐患,依法对其作出查封停业、停水停电处理

▲今年五月份,民警对该仓库进行查封

想不到二人竟然漠视消防法律法规,为恢复仓库用电,李某忠违规私自从别处拉接电线到李某南的仓库最终导致10月12日凌晨该仓库发生火灾事故

经查证,嫌疑人李某忠、李某南因过失引起火灾,其行为危害公共安全并造成严重后果,涉嫌失火罪。

目前,三水分局依法对两人予以刑事拘留,案件仍在进一步审理中。

蜀黍提醒

如因过失引发火灾,造成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严重后果,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可构成失火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犯失火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乱拉电线的现象并不少见

在我国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中

都是不允许乱拉电线的

而且,这种做法十分不安全

那么,乱拉电线后果有哪些呢?

1、在易燃、易爆场所乱拉电线,缺乏防火、防爆措施,存在重大火灾隐患

2、乱拉电线常常要避人耳目,工具、材料等工作条件差,装线往往不用可靠的线夹,而用铁钉钉或铁丝绑,结果磨破绝缘体损坏电线,这样也可能导致人员触电

3、私拉电线,随便使用不合格的电线,而且不考虑电线粗细,任意增加用电设备,使电线超负荷发热等等。这样就可能造成短路,产生火花或发热起火,有的还会导致燃烧、爆炸,甚至引起触电伤亡事故

4、对于增设供电线路、增加用电设备容量,供电部门有相关规定:要填报增容用电申请,线路设备装好后要经过检验,合格后方能通电,临时线路要严格控制,专人负责管理,用后拆除。

蜀黍提醒市民

消防安全无小事

小火可酿成大灾

各位切勿心存侥幸

以身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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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 李漪琳

校对丨黄飞龙

审核 | 曾越杯 杨剑锋

来源 | 三水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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