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的地方志有着悠久的历史
是中华民族优秀的历史文化传统
作为华夏子弟的我们
对于地方志又了解多少?
马上
带你涨姿势了解《广东省地方志工作条例》

什么是地方志和年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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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志是指按一定体例,全面记载某一时期某一地域的自然、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情况或特定事项的书籍文献。
年鉴是指全面、系统、准确地记述上年度事物运动、发展状况为主要内容的资料性工具书。
《广东省地方志工作条例》中的志书包括地方志书、部门志、行业志、专题志等,年鉴包括地方综合年鉴、部门年鉴、行业年鉴等。

2018年《广东省地方志工作条例》颁布实施新闻发布会
地方志工作生存之基是记录历史
发展之道是育人资政
各地方必须以当地实情出发
制定出相关的工作条例,规范工作
《广东省地方志工作条例》
《广东省地方志工作条例》由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于2018年5月31日通过,自2018年7月1日起施行。
《广东省地方志工作条例》立足于广东地方志工作实际, 规范调整了地方志工作涉及的各种社会关系、权利与义务,明确了地方志工作各个环节的法治化要求,有条文32条,主要包括:立法宗旨,适用范围,工作原则,政府职责,主管部门职责,承担地方志工作任务的单位职责,宣传教育,社会参与,编纂主体,编纂要求,编纂人员,编纂周期,公开编纂,评议制度,志书、地方史审查验收,地方综合年鉴批准出版,修改程序,备案制度,资料征集与报送,地情调查研究,信息化建设,方志馆建设,开发利用,交流合作,人才建设,报酬,表彰奖励,单位和个人的法律责任,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法律责任,综合法律责任,数字出版物以及施行日期,既体现出地方性法规的权威性、强制性、约束性,又呈现出先行先试、敢为人先的鲜明特色。
查看详细广东省地方志工作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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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顺德档案史志
顺德普法编辑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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