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明区首例恶势力“保护伞”案宣判
佛山政法 2018-11-09 14:43

日前,高明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首例公职人员充当恶势力“保护伞”案宣判,更合镇林业站原站长谢某坤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30万元。

谢某坤在为他人滥采乱伐林木违法行为充当“保护伞”的同时,涉嫌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伙同他人在更合镇水利所原所长邓某城的“保护”下,擅自私挖滥采河砂,并利用职务便利侵吞公共财物。

据统计,自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高明区纪委监委通过开展两轮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大排查和两轮农村基层党组织涉黑涉恶涉腐问题专项巡察,共发现涉黑涉恶及“保护伞”线索57条,立案查处涉恶腐败案件18宗30人,已结案5宗10人。其中采取留置措施11人,移送司法机关4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8人,形成了重拳整治黑恶乱的高压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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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高明区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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