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
以机动车、房产、银行存款等居多。
但是,今天小编要给大家讲的,
却是执行一批可爱的猪!!!!
这些猪将如何处置?
小编马上带大家去了解这起执行案件!

案件背景

佛山某农场(以下简称农场)一直与珠海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生物科技公司)有生意往来。近年来,因经营不善,农场负债多起,其中就包括拖欠生物科技公司货款13万余元。生物科技公司多次催要货款无果,将农场起诉至顺德法院。
在审理过程中,经顺德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达成协议,由农场向生物科技公司分两次支付货款共计8万元。然而,到达约定期限后,农场仍未履行民事调解书确定的义务,生物科技公司依据民事调解书,以农场拖欠货款总额13万余元为标的向顺德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承办人李海龙法官收到案件后,与农场经营者梁某茜取得了联系,督促她尽快履行义务,而梁某茜一直回避话题,不断强调自己欠债实在是太多,已经处于经济困难的状况。


到底是不愿意还钱还是真的经济困难?对此,李海龙决定到农场“寻找答案”!

走,我们去农场看一看,看她到底有没有履行的能力。

(图自网络)
作为经验丰富的老法官,李海龙也觉得这起案件很“新鲜”,如果农场里面有鲜活牲畜的话,那么对于这些财产,到底该如何处理?

REC


到达农场后,李海龙一行及生物科技公司的工作人员,对农场进行了实地摸排。果然,在两个饲养大棚里,李海龙一行发现了一批品种多样的生猪。一行人马上认真清点生猪头数,生物科技公司工作人员则帮忙介绍生猪品种及市场价值,为清点与查封工作提供帮助。最后,结合案件执行标的及生猪的种类、市价,李海龙决定对农场的300头生猪进行查封!

清点过程中,农场经营者梁某茜“闻讯赶来”,李海龙随即与她进行现场沟通,要求她履行义务,限期支付拖欠的货款。面对执行法官,梁某茜依旧不断强调自己身背数起债务,希望法院能够考虑她的实际情况,再宽限一段时间。

李海龙陷入了思考:如果直接将生猪运走并立即强制拍卖,则鲜活牲畜的保管问题难以解决不说,梁某茜农场的经营将会陷入僵局,不利于后续对其他债权人债务的偿还;而小猪经饲养长大后会升值,申请执行人也表示愿意继续与梁某茜的农场保持合作关系,在这种情况下,如何处理才能保障双方利益最大化呢?

搭档就此没有经验,
正挠头该如何处理,
李海龙当机立断
想出了一个既节约司法成本,
又能确保实效的方法……
“被查封的300头生猪,还是继续由农场保管,同时促使双方达成和解,让梁某茜限期出售生猪还债!”李海龙对搭档说道。
在征得申请执行人生物科技公司同意的情况下,李海龙决定暂不转移、处理这批生猪,而是让梁某茜的农场负责饲养并责令其限期出售,且需将出售生猪的款项用于履行债务。

(图自网络)
李海龙告诉梁某茜,欠其他人的钱,和还不还生物科技公司的货款是两码事,法院出具的民事调解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现在农场仍在运行且饲养有足量的生猪,因此就不能够逃避义务——“如果你继续拒不履行,法院将依法对你农场的生猪进行拍卖处理,同时将对你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
面对李海龙的义正辞严,梁某茜无法再抵赖,当场与生物科技公司达成和解,同意在1个月内将生猪出售,并于今年12月之前将售卖生猪得来的款项用于履行拖欠生物科技公司的债务。

“梁某茜有着多年经营农场的经验,让这批生猪由农场饲养并责令其限期出售,是最好的处理方法。”李海龙对搭档说。

虽然这次法院暂时没有对生猪进行处理,但梁某茜要在限期内出售生猪,所得款项也应在约定时间内支付到位,否则法院将依法强制执行这批生猪,并将对她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因此,李海龙这一趟“农场之行”也算是给梁某茜戴上了一个“紧箍咒”!

第二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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