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坪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马峦所对一家向未成年人售卖香烟的商家,罚款3万元,成为全国首例向未成年人出售香烟被罚的案例。
(梦之声第202期,戳视频播放↓↓)
因向未成年人售烟被罚3万元
6月27日,在深圳开展的控烟督查行动中,暗访人员发现,有学生在放学后走进一家名为万众百货的超市,熟练地向店员买烟,整个过程只持续了几秒钟。店员并没有劝阻,也没有查验学生的身份证来判断其是否成年。

暗访人员将过程用视频拍下,并向辖区马峦市场监管所举报。经过几天的走访,马峦市场监管所执法人员找到了视频中买烟的学生。查实这名学生就读于龙翔学校初中一年级,是未成年人。
7月12日,马峦所执法人员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控制吸烟条例》的规定,对商家处以3万元罚款。


超市负责人:
会对员工进行大力培训,严禁向未成年人售卖香烟。
控烟执法赢得市民认可
执法人员介绍,此次处罚,获得了周边居民的认同,同时也是一次特别好的普法教育。
周边市民:
只要是大人都会支持。抽烟谁都知道不好、有害处,小孩更不能抽,肯定不能卖烟给小孩,罚是要罚重一点。

■背景
调查称八成售烟点未拒未成年人买烟
对禁止向未成年人售烟,我国早有明文规定。
早在1991年我国《烟草专卖法》就提出,禁止中小学生吸烟。1999年颁布的《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十五条规定,任何经营场所不得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
此后,2007年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经营者应当在显著位置设置不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的标志;对难以判明是否已成年的,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由主管部门责令改正,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在此基础上,近年来,全国近20个城市出台地方性控烟法规,对向未成年人售烟作出更具体的限制,并明确了处罚细则。
但北京、深圳等地调查显示,现实中仍存在大量向未成年人售烟的违法行为。
2015年,由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组织的“北京市中小学校周边烟草销售调查”发现,北京有1/4的学校周边100米范围内有烟草销售,超八成售烟点未拒绝未成年人购买烟草。
深圳市控烟办发布的《2017年深圳市中小学周边烟草销售调查报告》显示,超九成被调查学校100米内有烟草销售点,超七成学生表示自己在买烟时从未被拒绝。

△数据来源:深圳市控烟办
从全国范围看,情况同样不容乐观。2015年6月,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发布首个全国性青少年烟草调查报告。报告显示,超八成吸烟者买烟时没有因为未满18岁被拒绝;超六成吸烟者称可以在学校附近买到卷烟。
随着外卖平台的出现,烟草更加唾手可得。此前,多地媒体曝光外卖平台提供跑腿代买香烟的服务,或是入驻外卖平台的超市、便利店利用暗号售烟,即便是未成年人,只要点击下单,也可快速购得香烟。
而因为好奇心理和同伴效应,未成年人越容易获得烟草,就越容易在未来养成习惯性吸烟行为。专家表示,青少年吸烟很容易成瘾,成年后,还会增加罹患精神类疾病的风险。青少年期是一个脑部发育时期,这期间是大脑的易损期,和烟草相互作用,会致使青少年比成年人更容易吸烟成瘾。

■追访
向未成年人售烟监管取证难
我们不禁要问,规定施行了这么多年,为什么到现在才开出全国首例向未成年人售烟的罚单呢?
钟兰安是曾备受舆论关注的“普速列车无烟诉讼第一案”的代理律师。在钟兰安律师看来,我国现行法律对于禁止向未成年人售烟的规定过于宽松,而且多是原则性要求,可执行性较差,违法的后果也不够严厉。
例如,《未成年人保护法》虽然规定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由主管部门责令改正,依法给予行政处罚,但并未明确由哪个部门主管,按照什么标准处罚。
对于监管部门来说,取证难和执法难有待解决。深圳市坪山区马峦市场监管所负责人孙卫强坦言,查处向未成年人售烟的违法行为十分困难,商家售卖过程和未成年人身份界定是调查取证的两大难点。此次取证,市场监管所发动全部执法人员,经过三四天的走访才找到了这名学生。
7月4日,深圳市坪山区马峦市场监管所执法人员在万众百货的烟酒摊位前执法。
无论如何,深圳市为控烟执法开了一个好头,维护了法律的尊严,保护了未成年人的健康。卖给未成年人一包烟,受到3万元的罚款,只有如此重罚,才能让那些唯利是图的违法商家不敢越雷池半步。
我们希望,更多控烟执法部门严格执法,为未成年人提供一个良好的无烟环境。
出品│珠江时报《梦之声》栏目组
编辑:夏梦
综合央视新闻、新京报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