慎去!佛山这些药店刚刚被曝光“严重失信”,买药小心!
佛山日报 2018-07-26 11:56

注意!

 佛山10家药店严重失信!

买药小心!

7月19日,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多条通告。

通告显示,佛山10家药品零售企业严重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规定,依法撤销其《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依据相关规定,评定其信用等级为“严重失信”

都有哪10家?快看↓↓

1

佛山市南海区健源方药店

注册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东二东约村十亩新区29号

撤销日期:2018年7月12日

违法事实:

2018年6月13日,佛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的飞行检查中发现:

1.企业在药品采购环节未采取有效的质量控制措施确保药品质量;

2.部分处方药采用开架自选的方式陈列和销售;

3.执业药师不在岗,未能负责处方审核和指导合理用药;

4.未按要求做好装清斗记录。

2

佛山市佛心医药连锁有限公司黄岐分店

注册地址: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黄岐北村大道二联商业街1-2号

撤销日期:2018年7月12日

违法事实:

2018年6月22日,佛山市南海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的飞行检查中发现:

1.部分企业人员未能提供健康检查证明;

2.部分药品柜组欠标识牌;

3.部分药品未按用途分类陈列;

4.电子记录数据未定期备份;

5.企业未建立真实、完整的药品销售记录;

6.陈列的部分药品超过有效期。

3

佛山市南海区蔡同德堂药房

注册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平南桥南工业园2号商铺

撤销日期:2018年7月12日

违法事实:

2018年6月22日,佛山市南海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的飞行检查中发现:

1.部分企业人员未能提供健康检查证明;

2.部分药品柜组欠标识牌;

3.部分药品未按用途分类陈列;

4.电子记录数据未定期备份;

5.企业未建立真实、完整的药品销售记录;

6.陈列的部分药品超过有效期。

4

佛山市佛心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太行分店

注册地址: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里广路213-1号(新联村委办公楼北面)

撤销日期:2018年7月12日

违法事实:

2018年6月29日,佛山市南海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的飞行检查中发现:

1.处方药开架销售;

2.部分药品未按用途分类陈列;

3.企业不具有与其经营范围和规模相适应的经营条件。

5

佛山市希递康医药有限公司昌健分店

注册地址: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麻奢里官路56号首层

撤销日期:2018年7月12日

违法事实:

2018年6月29日,佛山市南海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的飞行检查中发现:

1.药品与非药品混放;

2.部分药品未按储存要求分类陈列;

3.质量管理人员未负责指导并监督药学服务工作;

4.质量管理人员未负责对供货单位销售人员资格证明的审核;

5.企业未核实、留存完整的供货单位销售人员资料。

6

佛山市南海区大沥瑞和堂药房

注册地址:佛山市南海区大沥水头圩沥水南路14号

撤销日期:2018年7月12日

违法事实:

2018年6月22日,佛山市南海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的跟踪检查中发现:

1.企业建立的计算机系统未能符合经营和质量管理要求;

2.执业药师未接受继续教育培训;

3.对部分首营企业审核未查验上一年度企业年度报告公示情况;

4.企业留存的部分供货单位销售人员资料不完整;

5.部分药品未按储存要求分类陈列;

6.企业未做好拆零销售记录;

7.药品与非药品混放;

8.采购部分进口药品未索取进口批准证明文件。

7

佛山市汝康医药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塘头村塘五村民小组(土名)“横过西”(综合楼)一楼一号铺

撤销日期:2018年7月12日

违法事实:

2018年6月27日,佛山市南海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的跟踪检查中发现:

1.企业未建立药品阴凉柜的温湿度监测记录;

2.企业建立的计算机系统未能符合经营和质量管理要求;

3.部分药品未按储存要求分类陈列;

4.药品与非药品混放;

5.企业未做好拆零销售记录;

6.处方药与非处方药混放;

7.企业销售药品开具的销售凭证内容不完整;

8.对部分首营企业审核未查验上一年度企业年度报告公示情况;

9.企业留存的部分供货单位法人授权书已过期。

8

佛山市联心医药有限公司顺德容客分店

注册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容桂容里永昌南路2号之一

撤销日期:2018年7月12日

违法事实:

2018年7月5日,顺德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的飞行检查(跟踪检查)中发现:

1.企业没有按照国家规定配备执业药师;

2.药品零售质量管理制度没有药品追溯的规定;

3.企业建立的药品采购、验收、销售、陈列检查、温湿度监查、不合格药品处理等相关记录不真实;

4.电子记录数据没有以安全、可靠方式定期备份;

5.企业对首营企业的审核,未查验相关印章、随货同行单(票)样式;

6.企业没有核实供货单位销售人员的以下资料:加盖供货单位公章原印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或签名的授权书;

7.不同批号的饮片装斗前没有清斗并记录;

8.销售处方药没有按照有关规定保存处方或其复印件。

9

佛山市顺德区容桂杏之林大药房

注册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容桂容里居委会容港路26号3号铺

撤销日期:2018年7月12日

违法事实:

2018年7月5日,顺德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的飞行检查(跟踪检查)中发现:

1.药品零售质量管理制度没有药品追溯的规定;

2.企业没有对直接接触药品岗位的人员进行岗前及年度健康检查;

3.电子记录数据没有以安全、可靠方式定期备份;

4.企业购药品无确定供货单位的合法资格,无核实供货单位销售人员的合法资格;

5.采购药品时,企业未向供货单位索取发票;

6.不同批号的饮片装斗前没有清斗并记录。

10

佛山市联心医药有限公司顺德黄岗分店

注册地址:佛山市顺德区伦教均得康药店

撤销日期:2018年7月12日

违法事实:

2018年6月19日,顺德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的飞行检查(跟踪检查)中发现:

1.质量管理岗位(质量员已高职,无新人替补)的职责无法履行;

2.企业未建立符合经营和质量管理要求的计算机系统;

3.企业未对到货药品进行验收;

4.药品到货无核实弄做条的记录;

5.处方药,非处方药无分区陈列,无按分类标识陈列;

6.非药品无设置专区与药品明显隔离;

7.中药饮片无条取有效养护措施并记录;

8.拆零药品无做销售记录。

此外,今年以来,佛山已有多家药店被撤销《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街坊去药店时要多留意!详情▼

最新!这3家药店被撤销GSP认证证书

买药注意!佛山5家药店被撤销GSP认证证书

这5家药店被撤销GSP认证证书

撤销GSP认证证书

那还能销售药品吗?

市食药监局药品流通科科长梁家谊表示,被撤销GSP证书的药店,库存合格药品可以在药品有效期内销售完为止,但不能自行从其他药品批发企业购进药品。药品批发企业不得向被撤销《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的药店配送药品。

被撤销GSP证书的药店,需在限期内进行整改,并在半年后才能重新申请GSP证书。如不按时申请GSP证书,按照《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规定: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即开办药品经营企业,在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时间内未通过《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仍进行药品经营,依照《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九条的规定给予处罚:责令改正,没收违法购进的药品,并处违法购进药品货值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者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书。

药店的经营

必须做到合法合规

作为大家买药治病的日常场所

药店的经营安全非常重要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明确规定:

● 药品经营企业应当坚持诚实守信,依法经营。禁止任何虚假、欺骗行为;

● 企业应当建立能够符合经营全过程管理及质量控制要求的计算机系统,实现药品质量可追溯,并满足药品电子监管的实施条件;

● 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备执业药师,负责处方审核,指导合理用药;

● 处方审核、调配、核对人员应当在处方上签字或者盖章,并按照有关规定保存处方或者其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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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佛山市食药监局、佛山日报

编辑 | 夏潇潇

佛山日报社全媒体整理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