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钱走后门就能上好学校?小心有诈!佛山7名家长被骗近10万
佛山政法 2018-08-27 14:50

开学在即,为了“不让孩子输在起跑线上”,佛山7名家长计划“走后门”,花钱给孩子入学,结果“聪明反被聪明误”。近日,经南海法院判决,行骗者因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

为什么这些家长会一起被骗?骗子都有哪些伎俩?下面,政法君就给大家好好讲讲,各位家长都要提高警惕了。

被骗案例:

利用熟人好办事心理

➤莫某元受骗

2017年6月,莫某元在为孩子上学的事情烦恼。大家都说九江镇某小学教学资源优良,于是向以前的朋友郭某打听消息,问她怎样才能将小孩送到该小学读一年级。而郭某表示,自己有亲戚在该小学教书,只要给她7000多元,就可以帮莫某元的孩子入读该小学,并且郭某承诺如果不成功就把钱退回给莫某元。

最终,莫某元表示,只要郭某能成功地将小孩送入该小学读书,就给她8000元。

➤其哥哥莫某飞受骗

同年6月20日,莫某元的哥哥莫某飞知道了此事后,也让郭某帮忙解决孩子入学的问题。莫某飞通过微信转帐、现金、银行卡转账等方式先后给了郭某9500元。6月22日15时30分左右,莫某元在南海区九江镇某间敬老院门前直接把8000元现金给了郭某,并录了音。

➤同乡莫某学受骗

同年7月22日晚上,莫某元的同乡莫某学在聊天中知道了孩子入学的事,于是让莫某元与郭某联系帮莫某学的女儿也进入该小学就读,莫某元帮其以现金交付的方式给了郭某10500元。

➤赵某、王某、宁某、许某受骗

同年7月1日,赵某从老乡莫某元处得知郭某可以通过关系帮小孩入读九江镇某小学,于是通过微信与郭某联系,让她将孩子从民办学校转入该公办学校,赵某分两次将17000元转入郭某的帐户,随后赵某为郭某介绍了王某、宁某、许某,三人分别被骗了15000元、19000元、18000元。

行骗经过:

假冒教导主任,私刻公章

骗子行骗的金额一次比一次高,究竟她是如何令家长们蒙在鼓里?

1、找来“教导处主任”,骗取家长信任

郭某将这些家长拉入一个小学面试群,这个群里除了郭某和7名家长外,还有一个自称“梁主任”的人。在法庭审理过程中,该小学的副校长指认学校里并没有此人,而“梁主任”自己陈述与郭某是在一个影视城认识的,他在微信群中的发言以及与家长的通话都是照着郭某写的字读的,并称不知道郭某在做什么,也没有收取任何报酬。

而被告人郭某供述,自己原本是想先收钱再帮家长找关系,但是到了2017年7月中旬,郭某都没有找到关系办妥入学问题,而收到的钱郭某都已经花了,根本退不了钱给家长,于是郭某与小孩家长建立一个小学面试群称要录入学面试视频,以上传照片等理由拖延时间,并让朋友梁某假扮该小学教导处主任与7名家长联系,找各种理由拖延退款事宜。

2、私刻小学公章,家长收到假的入学通知书

同年8月15日左右,郭某自己编写好一份“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之后到广州的路边私刻了一个该小学的公章。当家长拿着这份“入学通知书”去办理入学手续时才知道自己被骗了。校方称,“入学通知书”是假的,学校里也根本没有所谓的“梁主任”。

图为郭某伪造的“入学通知书”

直到8月31日,由于迟迟未能入学,家长们要求郭某将钱退回,但郭某拿不出钱退给他们,于是家长们只好报警。

8月31日,郭某被羁押,同日被刑事拘留,同年9月30日被逮捕。

近日,南海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郭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依法判处郭某有期徒刑2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责令郭某向7名被害人退赔。

在此,政法君提醒广大学生家长们,对于声称可以“托关系”、“走后门”的人要多留心眼,切莫轻信所谓的“门路”,以免耽误子女的就学问题,遗憾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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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南海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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