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工作会议召开
佛山中院 2018-06-28 19:35

6月21日,佛山中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全市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工作会议,佛山中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成员、扫黑办主任、刑一庭庭长林永春主持会议,市中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成员、少审庭庭长焦艳、研究室主任肖启明以及刑一庭、刑二庭、研究室有关同志,各基层法院刑庭和研究室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会议首先听取了全市各基层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工作汇报和工作计划。全市各基层法院根据上级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充分利用门户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平台、省市区三级新闻媒体、电子屏幕、简报信息、海报等方式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展现斗争成果,营造社会气氛,加强内部信息共享和沟通协调,宣传工作取得一定的成绩。

市中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络员、刑一庭副庭长邱卫玲随后对上级法院和市扫黑办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工作的相关文件进行传达和解读,并就其中涉及的各项工作要求回答了基层法院的提问。

肖启明主任对全市法院上一阶段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工作进行总结并对下一阶段的宣传工作提出三方面的意见。

一是加强沟通,健全信息共享机制。▲二是加强宣传的力度,拓宽宣传渠道。▲三是加强上下联动,提升整体宣传效果。

肖启明主任对以上三方面的工作进行了具体部署。

林永春庭长对会议进行总结并指出,全市法院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高度重视,按照肖启明主任所提出的三方面的工作意见,加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工作。三个方面的工作意见是全市法院下一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工作的基本要求,各区法院要落实到位。全市两级法院的扫黑除恶宣传工作要形成一盘棋,统筹协调,上下联动,信息共享。刑庭要和宣传部门密切配合,共同作为,扫黑办要建立健全宣传工作台账。通过扎实有效的宣传工作,争取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理解、支持和参与,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

编辑|佛山中院微信编辑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