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厂房飘来刺鼻气味、废气直接从烟囱排放,非法洗砂噪声扰民……接到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案件后,佛山各区立即行动,梳理线索,实地走访,对群众反映的环境问题一查到底,确保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赵海副市长现场督办案件
立案查处废气直排企业
“汉塘村厂区中间有一家企业,常在夜晚排放黄烟,散发出刺鼻的气味。”近日,有市民向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反映,三水区一家公司存在排放烟尘及废气问题。6月10日,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向三水区交办了该案件。
接到中央环保督察组“回头看”交办案件后,佛山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展开督察。昨日,副市长赵海带队前往三水开展督察巡查工作,推动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重点问题整改落实到位。巡查组一行首先来到三水广锌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对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交办的关于该公司的环境问题处理情况进行巡查。

三水区环保局局长伍聪颖检查该企业查处情况
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涂漆与烘干工序均没有配套废气治理设施,涂漆工序产生的废气未经收集逸散到厂外,涂漆烘干工序产生的废气经收集后,直接通过排气管外排至厂外。
针对该公司的上述所有违法行为,三水区环保部门拟对其处以共计约55万元的罚款,并将涉及环境污染犯罪的部分移交公安部门进行后续处理。
责令违规砂石场限时清理
“扬尘没有了,噪音也没有了,环保督察的效率太高了。”昨日,顺德容桂美的御海东郡业主欢呼雀跃。原来,6月12日,市第三环境生态督察组组长、市政协副主席郑灿儒带队,联合顺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对该小区附近的高黎砂石场进行环境污染问题现场督导工作。
当天上午,督察组一行来到高黎砂石场现场进行走访,发现该企业主要存在河水发黄、扬尘过大、河滩使用证过期以及河滩堆放许可证过期等问题。与此同时,因该砂石场时常夜间卸沙,存在一定程度的噪声扰民情况,被周边小区居民投诉。
督察组指出,根据现场检查情况判断,砂石场确实存在违规经营,市民反映情况亦属实,而且该砂石场已威胁到周边水利设施建设工作,属于一宗影响到生态环境的事件。郑灿儒现场提出,必须对砂石场的环境污染问题立行立改,并针对此类案件举一反三,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全面清查无证砂石场。
顺德区环运局容桂分局执法三股股长刘俊康介绍,执法人员当场要求企业负责人主动停止违法行为,并于3日内将场地堆沙清理完毕,同时尽快完成相关手续补办工作。
随后,督察组召开容桂街道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案件专题会议。会上,顺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常务副局长伍成亮责成容桂街道办事处,当天内查清案件事实情况,按市督察组和督办要求于今天前完成整改方案,制定方案时间节点,弄清主体责任、部门责任和属地责任,按进度要求开展清查工作和落实整改措施。

80万!禅城开出建区以来最大违法排污罚单
6月13日,禅城区环保局对佛山市禅城区格宏泡沫回收厂(下简称“泡沫回收厂”)送达听证告知书,拟对该厂处以80.57万元罚款。这是自禅城建区以来,区环保部门开出最大的一张罚单。


执法现场
佛山市禅城区格宏泡沫回收厂位于张槎街道莲塘村,主要从事废旧物资回收、加工。今年4月份,张槎环境执法人员发现该泡沫回收厂在未依法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情况下,擅自开工建设并于今年3月初正式投入废旧泡沫加工生产。该厂未配套任何环境保护治理设施,在加工废旧泡沫过程中破碎、挤压工序产生废气、粉尘未经任何收集处理,直接向外环境排放。

环境执法人员向企业负责人宣读听证告知书
环境执法人员当即责令其停止违法排污行为,并传唤当事人作进一步调查。经进一步调查,认定当事人涉嫌违反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环保“三同时”制度,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及《佛山市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规定》的相关规定,环保部门拟对其处以80.57万元的罚款。
企业主:将积极配合整改
在环境执法人员宣读听证告知书的内容后,企业负责人当场签收了处罚文书,并表示,将配合环保部门积极进行整改。

企业负责人当场签收了处罚文书
环保局:对违反环境影响评价和环保“三同时”制度的行为处罚金额上不封顶
“该企业工艺简单,现场环境恶劣,未配套治理设施,对周边的环境影响较大,属于典型的‘散乱污’企业。”区环保局冯凯鸿副局长表示:“在环保法律法规未修订之前,对这一类违法行为的处罚措施较弱,起不到震慑作用。随着2015年环境保护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的修订,处罚的力度得到很大程度的加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违反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处罚金额与项目的投资额挂钩,上不封顶。而违反环保‘三同时’制度则可能面临最高100万的罚款。今天我们对这家企业送达超过80万处罚金额的听证告知书,是我们禅城建区以来最大金额的罚单。我们也想借此向市民和企业传递这样一个信息,希望企业主守法经营,特别是在现在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市生态环境督察的关键时期,我们禅城环保部门一定会按照上级及区委区政府的有关要求,边督边改,主动出击,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区环保局冯凯鸿副局长表示:对违反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处罚金额与项目的投资额挂钩,上不封顶。
今年以来,区镇环保部门进一步加大对环境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1至5月份全区已作出处罚决定书金额300多万,是去年同期的3倍,拟作出处罚决定的金额也有200多万。

佛山市生态环境督察及环保联动专项执法行动
信访举报渠道
1.投诉电话:
0757-83331814,接电话时间为:工作日8:30~12:00;14:0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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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201号邮政信箱(只需在信封或EMS快递封面写上“佛山市201号邮政信箱”即可寄出,佛山以外城市来信也是同样操作)。
部分文字:珠江时报记者 黄源力
综合自佛山日报、禅城环保、佛山环保
编辑:丁美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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