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日报记者 陈丽平 朱宁宁 蒲晓磊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于4月25日上午开幕。在今天的会议上,多项法律案草案、决定草案以及报告提请审议,小编带大家划重点!
刑事诉讼法(修订草案)
刑事诉讼法(修订草案)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审议。这是继1996年和2012年之后刑诉法的第三次修改。修订草案中涉及的主要内容如下:
调整检察院侦查职权
首先,删去检察院对贪污贿赂等案件行使侦查权的规定,保留检察院在诉讼活动监督中发现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的侦查权。其次,相应修改有关程序规定,在刑事诉讼法关于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许可、指定居所监视居住、采取技术侦查措施的规定中,删去有关贪污贿赂内容,并完善刑事诉讼法关于“侦查”定义的表述。第三,对检察院审查起诉监察机关移送的案件、留置措施与刑事强制措施之间的衔接机制作出规定。
将完善刑诉法与监察法的衔接机制
明确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依照刑事诉讼法和监察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审查;认为需要补充核实的,应当退回监察机关补充调查,必要时可自行补充侦查;对于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的案件,检察院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是否逮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的决定。在特殊情况下,决定时间可以延长。
将建立刑事缺席审判制度
草案拟增设缺席审判制度一章,规定内容包括:建立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潜逃境外的缺席审判程序;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潜逃境外的缺席审判的具体程序;增加对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中止审理和被告人死亡案件可以缺席审判的规定。
将完善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和增
加速裁程序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工作将于2018年11月期满,刑事诉讼法修正草案拟作修改补充:首先,明确刑事案件认罪认罚可以依法从宽处理的原则;其次,完善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的程序规定,包括侦查机关告知诉讼权利和将认罪情况记录在录等;第三,增加速裁程序。第四,加强对当事人的权利保障。此外,草案还将对死缓执行、罚金执行、不得担任辩护人的情形、人民陪审员参加审判的有关规定作出相应修改。

人民陪审员法草案
人民陪审员法草案二审稿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审议。主要内容如下:
人民陪审员同法官有同等权利
宪法和法律委员会经研究,建议在草案二审稿中增加规定:人民陪审员“依法参加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同法官有同等权利”。
仲裁员不能担任人民陪审员
有的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代表、地方、部门和社会公众提出,建议增加规定公证员、仲裁员不能担任人民陪审员,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以及有严重违法行为,可能影响司法公信的,不得担任人民陪审员。宪法和法律委员会经研究,建议采纳这些意见,在草案二审稿中增加上述内容。
死刑案件纳入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范围
宪法和法律委员会经研究,建议对草案一审稿作以下修改:一是在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中增加“案情复杂,需要由人民陪审员参加审判的”;二是将“可能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修改为“可能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并增加“其他社会影响重大的案件”。
人民陪审员人身和住所安全受法律保护
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建议增加规定:人民陪审员的人身和住所安全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人民陪审员及其近亲属打击报复。对报复陷害、侮辱诽谤、暴力侵害人民陪审员及其近亲属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英雄烈士保护法草案
英雄烈士保护法草案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二审。主要内容如下:
对宣扬、美化侵略战争和侵略行为追责
宪法和法律委员会经研究,建议增加规定:“亵渎英雄烈士事迹和精神,宣扬、美化侵略战争和侵略行为,寻衅滋事,扰乱公共秩序,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不得利用电影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肖像等
内容
宪法和法律委员会经研究,建议增加不得利用电影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的内容。
监管部门中增加“电信、公安”部门
原草案规定,网信等部门发现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信息的,应当要求网络运营者采取停止传输等处置措施。宪法和法律委员会经研究,建议在监管部门中增加“电信、公安”部门,增加规定“对来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上述信息,应当通知有关机构采取技术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阻断传播。”

关于在上海设立金融法院的决定(草案)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向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就《关于在上海设立金融法院的决定(草案)》作了说明。
上海金融法院的管辖范围
上海金融法院专门管辖上海市应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金融商事案件和涉金融行政案件,管辖案件由最高人民法院确定。具体包括:上海市辖区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金融借款、票据、信用证、证券、期货、保险、融资租赁、典当、金融仲裁等一审、二审和再审金融商事案件;上海市辖区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以金融监管机关为被告的一审、二审和再审涉金融行政案件;上海市辖区新型、重大、疑难、复杂的一审金融商事案件和涉金融行政案件;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指定由上海市辖区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以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上海期货交易所等为被告或者第三人履行职责引发的一审民事、行政案件。对上海金融法院判决和裁定的上诉案件,由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管辖。上海市第一、第二、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不再管辖金融商事案件和涉金融行政案件。
将建立完善金融审判专家辅助制度
上海金融法院将不断完善配套措施,建立完善金融审判专家辅助制度,加强金融纠纷案件多元化解决机制建设,加强金融案件大数据资源库和金融风险防范信息共享机制建设,完善金融司法研究机制和智库建设,确保改革取得预期效果。
关于2017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
生态环境部部长李干杰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国务院关于2017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
环境立法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
李干杰透露,2017年环保督查已经实现31个省(区、市)全覆盖,今年将开展第一轮中央环境保护督查整改情况“回头看”,组织开展机动式、点穴式专项督查,制定环境保护督查工作规定,进一步压实各地方、各部门、各主体环保责任。修改并实施水污染防治法、海洋环境保护法,制定颁布核安全法,开展固废法执法检查。土壤污染防治法(草案)已经二审。制定实施环境保护税法实施条例,修订实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农药管理条例。持续推进环境保护法实施,全国实施行政处罚案件23 .3万件,罚没款数额115 .8亿元。
全国移动执法系统覆盖率达85%以上
对4.5万余家企业开展环保信用评价,并向社会公布;推进环境社会风险防范化解,全国278家已建生活垃圾焚烧厂679个监控点全部完成“装、树、联”(依法安装自动监控设备、在厂区门口树立电子显示屏、实时监控数据与环保部门联网);全国移动执法系统覆盖率达85%以上。去年“绿盾2017”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专项行动共调查处理2.08万个问题,1100多人受到追责问责。
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涉及法律规定的行政机关职责调整问题的决定(草案)
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涉及法律规定的行政机关职责调整问题的决定(草案)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沈春耀作草案说明。
明确现行法律规定的行政机关职责和
工作
《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确定由组建后的行政机关或者划入职责的行政机关承担的,在有关法律规定尚未修改之前,调整适用有关法律规定,由组建后的行政机关或者划入职责的行政机关承担;相关职责尚未调整到位之前,由原行政机关依法继续承担相关职责和工作。草案同时规定,地方各级行政机关承担法律规定的职责和工作需要进行调整的,按照上述原则执行。
针对有的法律还规定了上级行政机关对下级行政机关的执法活动负有监督指导等职责,如上级行政机关职责已完成调整、下级行政机关职责尚未调整到位的,草案规定由新的上级行政机关履行监督指导等职责。
草案规定,实施《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需要制定、修改法律,或者需要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作出相关决定的,国务院应当及时提出议案,依照法定程序提请审议。
(编辑 席锋宇 张博 朱婵婵 罗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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