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骑电动车被撞身亡,交警却判他全责!看完你还敢再任性吗?
佛山安监 2018-05-25 20:34

对路上的电动车,

很多人最直观的感受是:

乱!

逆行、超速、闯红灯...

各种无视交通法律法规!

电动车车祸屡见不鲜!

看看这些血淋淋的教训!

千万不要以为这些事故离你很远,

有时候真的就发生在我们身边!

2018年3月31日晚,司机张某驾货车拉货去瓯海,行至瓯海大道高架上京隧道至浃底隧道之间时,撞上了迎面而来的一辆电动车。

从监控上可以看到,当时张某沿着道路正常行驶,对向一辆电动车逆行,撞上了小货车,骑车男子和车后乘客被撞飞后,重重摔在地上。

最终,骑车男子邹某抢救无效死亡,乘客邓某腿部受伤。

之后,交警对该起事故进行了调查分析。

认定:邹某驾驶的电动车为超标电动车,属于轻便二轮摩托车。邹某本人无驾驶证,逆行上高架,而且没有佩戴安全头盔,乘客邓某也未佩戴安全头盔。

血检结果显示,邹某属于醉驾行驶

交警又对货车司机张某进行了调查,确认张某不存在酒驾、超速等违法行为,事故发生时也采取了紧急避让措施。

综上,交警判定电动车驾驶人邹某承担事故全部责任,小货车驾驶人张某无责。

在这起事故中,

对于死伤者我们深表同情,

但法律的公平正义也必须得到捍卫!

遵守交通规则,

谁也不能任性!

近几年,因电动车违法

造成的交通事故频发。

部分电动车驾驶员安全意识特别淡薄,

有人甚至认为自己是“弱势群体”,

就算发生事故也不用负责,

受伤了还可以获得赔偿。

这样的错误观念,

是对自己和他人生命安全的不负责,

必须要改改了!

就在前几天,某女士驾车撞飞一辆闯红灯的电动车,电动车上共两人,其中一人受伤。电动车主见状,理直气壮地说:我们是电瓶车,而且还有人受伤,你得赔钱!

该女士申请对其电动车进行鉴定,看是否超标,另外拿行车记录仪的画面证明自己在事故中是无责一方。

最终,电动车因超标和违章,被判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并且还要赔偿汽车司机车损。

在交通规则面前,

没有“强者”与“弱者”之分,

只有“守法者”和“违法者”之别!

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安全,

驾驶电动车请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

转自:中国安全生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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