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路上的电动车,
很多人最直观的感受是:
乱!
逆行、超速、闯红灯...
各种无视交通法律法规!
电动车车祸屡见不鲜!
看看这些血淋淋的教训!
千万不要以为这些事故离你很远,
有时候真的就发生在我们身边!
2018年3月31日晚,司机张某驾货车拉货去瓯海,行至瓯海大道高架上京隧道至浃底隧道之间时,撞上了迎面而来的一辆电动车。

从监控上可以看到,当时张某沿着道路正常行驶,对向一辆电动车逆行,撞上了小货车,骑车男子和车后乘客被撞飞后,重重摔在地上。
最终,骑车男子邹某抢救无效死亡,乘客邓某腿部受伤。

之后,交警对该起事故进行了调查分析。
认定:邹某驾驶的电动车为超标电动车,属于轻便二轮摩托车。邹某本人无驾驶证,逆行上高架,而且没有佩戴安全头盔,乘客邓某也未佩戴安全头盔。
血检结果显示,邹某属于醉驾行驶。

交警又对货车司机张某进行了调查,确认张某不存在酒驾、超速等违法行为,事故发生时也采取了紧急避让措施。
综上,交警判定电动车驾驶人邹某承担事故全部责任,小货车驾驶人张某无责。
在这起事故中,
对于死伤者我们深表同情,
但法律的公平正义也必须得到捍卫!
遵守交通规则,
谁也不能任性!



近几年,因电动车违法
造成的交通事故频发。
部分电动车驾驶员安全意识特别淡薄,
有人甚至认为自己是“弱势群体”,
就算发生事故也不用负责,
受伤了还可以获得赔偿。
这样的错误观念,
是对自己和他人生命安全的不负责,
必须要改改了!

就在前几天,某女士驾车撞飞一辆闯红灯的电动车,电动车上共两人,其中一人受伤。电动车主见状,理直气壮地说:我们是电瓶车,而且还有人受伤,你得赔钱!

该女士申请对其电动车进行鉴定,看是否超标,另外拿行车记录仪的画面证明自己在事故中是无责一方。
最终,电动车因超标和违章,被判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并且还要赔偿汽车司机车损。
在交通规则面前,
没有“强者”与“弱者”之分,
只有“守法者”和“违法者”之别!
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安全,
驾驶电动车请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
转自:中国安全生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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