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常有人朋友圈“求赞”,
这已经不是什么新鲜事了,
不过,近日不少人的朋友圈,
被一种特殊的“集赞”惊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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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驾驶电动自行车.........,被高明交警蜀黍教育,在此发朋友圈曝光自己,集齐20个赞即可和警察蜀黍说再见,请大家动动手为我点赞,也希望大家引以为戒,从我做起,遵章守法你我他,交通安全靠大家!

原来这是高明交警出的奇招!据悉高明交警通过这种方式,开展一周的人性化教育提醒,以提醒群众认识超标电动车,拒绝驾驶超标电动车。

发生轻微违法行为你有选择权
选择一:集赞
集
发朋友圈“曝光集赞”。群众手持交通安全宣传牌拍照,随后发到朋友圈,呼吁身边人一起来拒绝不文明的交通违法行为。


赞
一个朋友圈带动一群人。
选择二:学习做题
群众进行学习,通过观看教育片来加强交通安全意识,随后做一份试题。

选择三:接受处罚

不想考试、也不想转发朋友圈,还有没有其他选择?有!如果你觉正常处罚才是最好的选择,那就正常处罚吧。
市民李小姐表示:发朋友圈,比较快(哈哈),也挺有教育意义的,赞一个。

交警部门:
公开透明是我们的勇气,公平执法是我们的纪律,处罚不是目的,而是为了更好的规范,坚持查处与教育并举、整治与服务并重是高明交警一贯的主张。我们的唯一目的就是保障群众的安全出行。

(电动三轮车肯定是超标的电动车)
延伸
目前执行的电动自行车标准
现行的强制性国家性标准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是1999年发布的,这个标准虽然也对电动自行车速度、重量、电池、电机功率等34个指标做出了规定,其中有3个指标是必须执行的否决项:

一、最高车速每小时不超过20公里;
二、整车重量不超过40公斤;
三、必须具有脚踏骑行功能。
2018年1月16日,工信部官网对外发布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报批稿,俗称“新国标”,向全社会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中对新的电动车标准和执行路径进行了说明。(具体情况可自行通过网络查询获悉)
目前,新标准尚未正式公布,在新标准公布实施前,将继续使用旧标准,需要新购置电动自行车的群众,请酌情考虑购买时机,并遵守交通规则。

(交警给驾驶正规电动车的群众发小传单)
电动车该如何正确行驶:
电动自行车应当走非机动车道,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应靠车行道的右侧通行;转弯前应当减速,伸手示意,不得突然猛拐,超越前车时不得妨碍被超的车辆行驶。切莫驾驶超标电动自行车,如果驾驶超标电动自行车,根据相关规定,可能会被认定为驾驶机动车,即驾驶者需要取得摩托车驾驶证,如果没有取得相应的驾驶资格,驾驶人除了面临罚款,暂扣电动车等处罚外,还可能会因为无证驾驶被拘留15天。
提醒
为营造良好的出行环境,
4月以来佛山公安交警部门
开展为期半年的“清患伏虎”专项整治行动,
对摩托车、电动自行车
存在突出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集中整治。
交警部门将每月的10日、20日、30日
定为集中整治统一行动日。
事实上
这种新颖的处罚方式
正在全国流行起来~


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
“行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5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同时,“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执行职务时,应当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

觉得高明交警“朋友圈集赞”这波操作,
贼6!
这样新奇的方式比罚款效果好多了!
毕竟朋友圈里亲朋好友长辈们都盯着,
这种“光荣事迹”还是不要有的好!
真心希望大家自觉遵守交通法规,
平安出行!
来源:综合高明公安、公安主持人、网络等
编辑:雷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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