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我们会偷偷爱着你
文/杨虹 顺德法院家事审判法官


人们常说“孩子是上帝送来的礼物”,是带来幸福与阳光的小天使。这样软萌、可爱的礼物,相信天下所有的父母都恨不得捧在手心里细心呵护。可是,那些生来有缺陷的孩子却让不少父母犯了难:是坦然面对,勇于承担责任?还是相互推诿,趋利避害?而作为法官的我们,又该如何处理这样的抚养权之争?
前不久,我就遇到了这样一件案子。
2017年10月31日,一对夫妻分坐在法庭审判席前。他们是一宗离婚案件的原、被告双方。女方起诉要求离婚,男方出庭应诉并同意离婚,双方对离婚和财产分割都没有意见。
争执产生于子女抚养权的归属。这对夫妻婚后有一儿一女,双方争着要11岁的女儿,6岁的儿子,却都想推给对方。
心里隐约觉得蹊跷,我便仔细盘问起双方。果然,在我的询问下,女方不情愿地道出了真相:儿子斌斌有自闭症,而女儿是健康的孩子。
自闭症,又称为儿童孤独症,是一种大脑紊乱疾病,患者有人际交往和学习方面的困难。近些年,关于自闭症儿童的报道不少,让我对这类疾病有了些许关注。作为普通人,我能理解这对夫妻面对孩子的自闭症,承受着常人无法想象的重担;但作为法官,我不能允许出现父母离婚、孩子却无人照顾抚养的情况发生。
庭审结束前,面对我苦口婆心地劝说甚至是严厉的法律警告,他们仍是“耍太极”的态度,将孩子推来推去,不断强调对方的抚养条件更好,而自己则很忙,没有能力抚养孩子。
庭开完了,一向喜欢“快刀斩乱麻”我却陷入了深度纠结——孩子给爸爸还是给妈妈?怎么给?自闭症儿童的康复是一个艰难、长期和昂贵的过程,无论让谁独自负担,那都将是“生命中不能承受之重”。更何况如果简单下判、强行安排,对孩子也是一种伤害。
想到这里,我决定先去看看孩子。

11月9日,通过联系学校,我和书记员第一次走进顺德启智学校。为了不打扰孩子,斌斌的班主任罗老师安排我们在操场的一角观看孩子做课间操。

站在队伍第一排的斌斌是一个皮肤白皙,浓眉大眼的男孩,他表情凝重,眼神不与任何人交集。即使是做课间操,他也只是站在原地发呆,完全不受音乐或老师、同学的感染。罗老师向我介绍,根据入学的体检,斌斌属于中度自闭,他经常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对外界的变化和刺激基本不予回应。
目前已经入学2个月的斌斌还不太能生活自理,对学校的环境也还没有完全适应,他周一至周五在启智学校住宿学习,周六、日由家人接回。作为政府出资的福利学校,斌斌的学费是全免的,每学期仅需要交纳很少的住宿费和伙食费。但是这样的福利,只提供给未成年的孩子,年满十八周岁以后,斌斌和这里的其他孩子一样必须离校。
听说斌斌的父母闹离婚,罗老师很担心。她告诉我,自闭症孩子的照顾和康复需要父母花费大量心血,一个稳定的家庭环境,无疑对孩子非常重要。


从学校出来,我心情沉重,但同时对案件的审理思路也逐渐清晰——加大调解力度,落实孩子的抚养问题。很快,我联系了诉讼服务中心家事纠纷调解工作室的金牌调解员——李镇南,将案件审理和走访调查的情况进行了详细的说明,并邀请他参与到案件审理中来,尽力作双方的调解工作。
李镇南一口答应了。这位责任心极强的调解员在接受委托的第二天就主动联系斌斌的父母,分头做他们的思想工作。
然而,调解工作的开展并不是很顺利,原告的态度依然坚决,而被告却一直联系不上。李镇南没有放弃,一次又一次的翻看案卷,不厌其烦地劝说原告,抽空就拨打被告的电话。
不久,诉讼服务中心负责人郭法官告诉我,李镇南联系上了斌斌的爸爸。
调解员的尽责让我充满干劲,我主动联系了孩子一家所在村居的妇女主任卢惠娴,拜托她带我们前去孩子家里走访,希望能够推进调解工作。热心的卢主任当天下午就带我和书记员穿过小巷来到斌斌家,和斌斌的奶奶谈了一下午。

12月19日,案件第二次开庭。法庭上,原告方代理人依然阐述着孩子由对方抚养的种种理由,甚至反问我,作为女性为何不能同情女方,理解她追求自由的心?我没有反驳他,只是坚定地回应:“婚姻里,不仅仅只有爱情和自由,为人父母,还有家庭责任!”
不知道是庭前调解工作的感化,还是听到我的回应有所触动,斌斌的爸爸在庭审中突然很郑重地对我说:“法官,我考虑清楚了,为了孩子有一个健康的康复环境,我不同意离婚,我想挽回婚姻。”
我暗自长吁了一口气,如释重负——婚姻里一旦有一个人愿意往回走,愿意努力经营这段婚姻,这个家庭就有希望!
一周后,法院不准予离婚的判决顺利送达,双方都没有上诉。


破镜重圆,皆大欢喜,而我们对这个家庭的关注还没有停止。李镇南仍与斌斌的父母保持联系,他为斌斌父母联系了专业的自闭症儿童康复志愿者,学校的罗老师则定期向我们报告孩子的学习生活情况,社区的卢主任也在时时关注斌斌一家的生活状况……
作为外人,或许我们除了关注和祝福,能做的并不多,但是,我们却想以这样的方式告诉斌斌:虽然“上帝”有点不小心,但我们会偷偷爱着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