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一男子扫墓放鞭炮引山火,被拘留12天

虽清明节已过
但仍有不少扫墓祭祖的市民
焚香烧纸、放鞭炮
加上时节干旱、风大
一不小心便引发火灾!!!
此前高明一市民扫墓
因放鞭炮引起山火
山火烧了足足3个多小时

4月5日14时许,高明荷城街道三洲伦涌村天坑山发生山火。接到报警后,公安、林业、荷城街道办等相关部门迅速赶到现场开展救援工作。
现场共出动3辆消防车,经过数十人3个多小时的奋力扑救,在17时许,明火已经被基本扑灭。

经过现场勘查,民警排查出起火点是位于山脚下的一座坟墓,有人在扫墓时燃放爆竹造成火灾,过火面积7亩。

经进一步侦查,民警于4月10日上午抓获嫌疑人黄某兴。

据黄某交代,当天其在祭祀中点燃了鞭炮,在未确认火种完全熄灭的情况下,就先行离开,最终引燃了周围的杂草而导致山火的发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第二项之规定,公安机关对违法嫌疑人黄某兴处以行政拘留十二日的处罚。
警方
提醒
一旦因为过失而引火火灾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将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此外,失火造成森林火灾,过火林地面积2公顷以上,或者致人重伤、死亡的应当立案,追究刑事责任。
来源丨高明公安
校对丨发德+
公安主持人微信作品
由佛山市公安局警察公共关系科出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