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毒驾”入刑助力平安中国
作者 法制日报记者 马超
3月5日、6日,山西代表团代表审议了政府工作报告。审议中,太原市公安局杏花岭分局三桥派出所社区二中队副中队长兼金刚里社区民警杨蓉代表说:“让我印象最深刻的是,政府工作报告要求,推进平安中国建设,严密防范和坚决打击暴力恐怖活动,依法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惩治盗抢骗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整治电信网络诈骗、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网络传销等突出问题,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这些举措事关百姓的生命财产安全,事关百姓安全感的提升。”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加快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依法打击和惩治黄赌毒黑拐骗等违法犯罪活动,保护人民人身权、财产权、人格权。杨蓉代表表示,在惩治涉毒这一违法犯罪问题上,应尽快推动“毒驾”入刑。
“无论从道路交通引发的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风险,还是从刑法体系或条文逻辑上对该问题进行讨论,都是期望以入刑的方式对吸毒后驾驶机动车的行为进行规范,以此维护社会秩序的稳定。”杨蓉说。
杨蓉认为,“毒驾”之所以迟迟没有入刑,与其实际操作难度有较大关系,但不能因操作难度大就搁置立法。“毒驾”入刑不必复杂化,“毒驾”的认定可以不对吸毒量设置标准,只要吸食了毒品驾车即构成犯罪。
“‘毒驾’入刑对于建立高效、和谐、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深度打击涉毒违法犯罪活动,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杨蓉说。
来源:法制日报
(编辑 席锋宇 张博 岳铼 梁成栋 见习编辑 季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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