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现受伤的保护动物,
你的第一反应会是怎样?
下面,就有人这样做了,
一起看看到底发生什么事呢?
(视频建议在WiFi下观看 )
3月12日,禅城公安来了一只“不速之客”——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夜鹭”。在市民的热心帮助下,把受伤的大鸟移交给禅城公安。
当天上午,一环卫工在禅城区新堤路汾江河边发现一只全身瑟瑟发抖的受伤大鸟正在地上扑腾翅膀,由于自己没有见过这种鸟类,便赶紧向公安机关报警。
▲祖庙派出所民警接报后赶到现场,初步确认受伤大鸟仅有脚部流血受伤,随后将其带回派出所。
▲民警找来佛山市野生动物救助中心的专业人士前来检查鉴定。经过仔细检查,专家确认该鸟为“夜鹭”,确实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据推测,这只夜鹭之所以受伤,有可能是在捕食猎物时受到伤害,但也不排除受到人为伤害的可能。
目前,救助中心给夜鹭的伤口消毒上药,并仔细包扎好,待其彻底伤愈后再将夜鹭放归大自然。
科普知识
夜鹭
夜鹭(学名:Nycticorax nycticorax)是中型涉禽,体长46-60厘米。体较粗胖,颈较短;嘴尖细,微向下曲,黑色;胫裸出部分较少,脚和趾黄色;头顶至背黑绿色而具金属光泽;上体余部灰色;下体白色;枕部披有2-3枚长带状白色饰羽,下垂至背上,极为醒目。
栖息和活动于平原和低山丘陵地区的溪流、水塘、江河、沼泽和水田地上。夜出性,喜结群。主要以鱼、蛙、虾、水生昆虫等动物性食物为食。分布于欧洲大陆、非洲、马达加斯加,往东经小亚细亚、印度、印度尼西亚、亚洲中部、南部,一直到俄罗斯远东滨海边疆区、朝鲜和日本。
小编此时已经被“萌化了”
真想拿回去自己养呢
“那可不行哦!属于违法行为”
法律
《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发现国家保护动物怎么办
禅城公安提醒广大市民,国家级保护动物受法律保护。私自收购、出售和运输濒危野生动物均会受到法律追究。如果市民发现有人非法买卖国家保护动物,应及时向公安和林业部门进行举报。在此小编呼吁大家要爱护野生动物,发现受伤的野生动物要及时救助,发现非法猎杀、贩卖野生动物也要及时的举报!
眼下进入春季,
正是动物繁衍季节,
若发现有野生动物不慎受伤或被困,
亦可第一时间求助。
不要让我们的孩子只能在
博物馆里才见到今天的动物。
部分素材源于网络
编辑丨w~
校对丨唐小思 阿亮 辣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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