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村(社区)党组织的组织力,加强基层综治信访工作,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契机,巩固党在村(社区)基层的执政基础,今天上午,佛山市公安局禅城分局选派22名公安民警担任南庄镇23个村(社区)党组织副书记。22名公安民警在任职仪式上重温了入党誓词。南庄镇委书记何战表示,这是贯彻乡村振兴战略的有力抓手,希望借此助力村(社区)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氛围,推动基层走向“善治”。

公安民警副书记主要履行四项职责
南庄镇委副书记韩士超介绍,南庄镇的公安民警副书记主要履行四项职责:
一是建强基层组织。围绕村(社区)“两委”班子政治建设,着力解决班子不团结、软弱涣散、工作不在状态等问题;物色培养村后备干部,发掘村(社区)后备干部人才队伍;严格落实“三会一课”,严肃党组织生活;推动落实区委区政府的党建重点工作部署,农村党组织副书记要围绕农村“灯塔”工程要求,着力巩固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核心地位,社区党组织副书记要围绕城市基层党建工作要求,确保社区各项公共服务处处彰显党的元素。
二是推动基层治理。帮助健全和完善村党组织领导下的村级民主自治机制,不断增强村(社区)班子的整体功能;帮助村(社区)完善制度规范,推动村(社区)各项事务公正、公平、公开;防范应对宗族宗教、黑恶势力对基层政权的渗透;推动村(社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三是维护和谐稳定。利用驻点联系工作平台,广泛开展法律、政策宣传,引导村(居)民增强法治观念,教育群众知法、守法、用法;开展群众走访、矛盾排查,了解掌握村(社区)存在的社会矛盾和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及时发现处置倾向性、苗头性问题,细心细致做好群众思想疏导工作,引导群众以合法理性形式表达利益述求,帮助化解矛盾纠纷。
四是抓好社区警务。加强情报信息和社情民意收集,做好实有人口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安全防范工作,做好村(社区)治安管理工作。
韩士超介绍,公安民警副书记任职时间一般为1至3年,根据基层党组织建设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实际需要,确定适当任期。任职期间,不占村(社区)“两委”班子职数,不参加换届选举,原人事关系、工资和福利待遇不变,党组织关系转移到村(社区)。

提升基层党组织组织力的重要保证
何战表示,公安民警副书记进村(社区)是提升基层党组织组织力的重要保证。通过选派公安民警担任村(社区)党组织副书记,能进一步夯实党的根基,加强党在村(社区)中的核心地位,推动基层党组织建设各项工作有效落实。
事实上,为加强和落实农村和社区基层党建工作,南庄镇委早于2017年6月便下发文件,任命22名公安民警为村(社区)兼职委员,而本次任命公安民警任村(社区)党组织副书记,可以说是工作上的延续和升格,体现了上级对维护基层稳定,强化基层党建工作的决心。
同时,何战表示,这是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的有力抓手。“推进乡村振兴,有效的基层治理是保障,我们必须建立以党建引领下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三治融合”的乡村治理体系,以选派公安民警担任村(社区)党组织副书记工作为抓手,能进一步加强农村法治建设,推进平安南庄、平安村庄建设,增强群众的认同感、安全感。”何战说。
何战表示,希望公安民警副书记融入群众,强化与村(社区)“两委”干部沟通交流,深入了解基层党组织和村(居)委会的运行状况,做到班子情况、党员情况、党组织活动、村务财务情况、各项制度落实情况心里有数。同时,充分利用村(社区)、社区警务和驻点联系工作平台,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沟通思想,让群众把心交给党和组织,让群众真心实意的支持和维护党的建设工作。
来源:南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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