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3月1日前处理违章,否则必须实名绑定汽车,外地违章可能要跑外地办...
高明公安 2018-02-02 17:13

为避免“排长龙”,不少司机在处理交通违法时,都会选择到终端机或通过微信、APP等服务接口进行处理。

但2018年3月1日系统升级后,用来处理有记分的违法记录时,被处理人必须是机动车所有人或被处理人已经绑定了该机动车否则无法处理交通违法!只能到交通违法处理大厅进行处理。

另外,即使绑定了机动车,也只能处理发生在绑定日期以后的交通违法。

我还有N条交通违法未处理,怎么搞?

3月1日前尽快处理好现有的交通违法

预计3月1日后将有大批群众无法通过终端机等接口处理交通违法,交通违法处理窗口将迎来办理高峰期。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目前,有部分发生在外地的交通违法行为在前台是无法处理的,需到终端机办理。

届时系统升级后,未办理的外地交通违法将要到违法地服务窗口办理。

不想到外地办理交通违章,要马上动身去办理了。

马上实名认证并绑定机动车

办理好现有的交通违法后,应马上对自己平时使用的机动车进行绑定。

实名认证及绑定方法

1

到各交警服务窗口办理

2

关注佛山市公安局公众微信号进行办理

关注后先进行注册及实名认证(详细操作请点击以下)

http://mp.weixin.qq.com/s/_6Q14aSbWAay-qOtgIpOzA

完成注册及实名认证后,点击个人中心--我的车辆--绑定车辆,按提示输入相关信息进行绑定。

(点击微信绑定后登陆可免输账号密码)

需要注意的是:

一、绑定车辆数量不超过3辆,实名认证后本人名下注册登记车辆绑定数量不受限制。

二、绑定后一个自然年度内解绑操作不能超过1次。

交警部门提醒,依据《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规定,机动车有三次以上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记录拒不接受处理的,交警部门将依法予以扣留驾驶证、行驶证;机动车有十次以上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记录拒不接受处理的,将扣留驾驶证、行驶证和机动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