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起,驾驶证销分有新规?公安部发布权威回应!
珠江时报 2018-02-25 14:48

近日,一则“3月1日起,2018驾驶证销分新规来了”在社交媒体广泛流传。

文章称:从今年3月1日起,通过自助渠道处理,非本人车辆的交通违法行为,必须先实名注册并绑定对应车辆,并且只能处理绑定之后产生的交通违法。换句话说,从3月1日起,帮他人通过自助渠道处理电子曝光记分,必须提前面签绑定,而且绑定还有数量限制。

这个消息是真的吗?

这个消息准确吗?

昨日,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发文回应。

梦之声第181期!

(戳视频播放↓↓)

据公安部交通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

自2016年全国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建设应用以来,先后面向社会推出了考试预约、选号、交通违法处理等10大类130余项在线服务。目前,累计注册用户数量已达1.6亿,累计提供各类服务5.93亿次。

此次平台完善后,需要自助处理非本人名下机动车交通违法的驾驶人可通过“交管12123”APP进行。驾驶人可自主选择在交通违法处理窗口或者通过 “交管12123”备案非本人名下的机动车,备案后,可以处理自备案之日起发生的有记分且单笔罚款金额不超过200元的交通违法行为。

新增这一功能后,驾驶人既可以在交通违法处理窗口处理交通违法行为,也可以通过“交管12123”足不出户自助处理,为机动车所有人、驾驶人查询和处理非本人名下机动车的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的交通违法行为提供了方便,减少了群众在交通违法处理窗口排队等候的时间和出行成本。

同时,通过实名备案非本人名下机动车,还可有效遏制“黄牛”通过买分卖分非法牟利。

也就是说,从3月1日开始,通过自助渠道处理非本人车辆的交通违法,必须先实名注册并绑定对应车辆,然后才能处理。

小王开着小李的车违停了,受到罚款100元的处罚,驾驶证记3分。以前,小王可带上自己身份证、驾驶证、银行卡、车辆行驶证等证件在自助机上处理。但3月1日以后,小王就不能直接用自己的驾照处理小李车辆的电子眼记分了,需要先实名绑定之后才能处理。

如何利用“交管12123”自助绑定非本人机动车呢?下面的流程要看好了!

1绑定流程示例

2拍摄照片示例

今后起,

想再买分处理违章是不可能了!

来源:综合公安部交通安全微发布

编辑:夏梦、雷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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