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了!佛山法院2017成绩单,向您汇报!
佛山中院 2018-01-17 19:38

2017年,市中院在市委的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和省法院的指导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界的支持下,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省、市第十二次党代会决策部署,以“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目标,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深化改革创新,各项工作稳步推进。

2017年

一年来,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214476件,办结182334件,同比分别增长9.1%和10.4%,结收比达99.7%;法官人均办案281件,同比增长35.7%。市中院共受理各类案件27062件,办结24922件,同比分别增长10.7%和11.2%。

依法履行刑事审判职责

共审结各类刑事案件15026件,

判处罪犯17773人。

贯彻国家总体安全观,严惩危害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犯罪,加大对邪教犯罪等惩治力度。严惩严重暴力犯罪,审结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绑架等案件1039件,判处罪犯1166人。

积极配合“飓风2017”、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等行动,严惩涉电信网络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涉黑恶势力、毒品等犯罪,审结该类案件6467件,577人被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直至死刑。

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审结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237件,依法审结最高法院指定管辖的邓崎琳受贿案。

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审结走私犯罪案件16件,涉偷逃税额8402.2万元。

启用减刑假释信息化办案平台,实现办案节点全程、动态、精准监控,共审结减刑假释案件3441件。

依法履行民商事审判职责

共审结各类民商事案件84541件,

诉讼标的额570.1亿元。

服务保障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建立常态化的府院协调处置破产案件工作机制,受到最高法院肯定,促成西樵高尔夫等破产企业重整成功和37家“僵尸企业”依法退出市场,南海涤纶厂破产案入选全省“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十大典型案例”。

服务保障金融产业发展,加强专业金融审判庭建设,有效发挥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的司法职能作用,审结金融纠纷10288件,诉讼标的额170.1亿元。

服务保障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深化知识产权案件集中管辖改革,受理知识产权案件4903件,同比增长171.6%。

禅城法院联合科技局、知识产权协会等单位签署《知识产权保护法治化联合行动备忘录》,支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加强产权司法保护,依法审结的梁文杰等14人强迫交易案被评为全省“服务保障非公经济十大典型案例”。

服务构建开放型经济新格局,编印6种外语版本的《国际司法协助诉讼文书样式》,审结涉外、涉港澳台案件1356件,开展司法协助31件。

依法履行行政审判职责

共审结各类行政案件2645件,

同比增长41.5%。

发挥行政审判集中管辖优势,依法稳妥审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股权、工伤行政认定、行政处罚、国土资源纠纷等案件。

监督和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撤销或变更行政行为145个,受理行政机关申请强制执行案件3276件。

助推法治政府建设,选派法官到行政机关培训授课、解析法律规定18场次。

市中院发出年度行政案件司法审查白皮书,提出增强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能力的建议。

维护民生权益

保护群众切身利益,审结涉及医疗、教育、消费、食品安全等案件5522件。

深化家事审判方式改革,联合村居、妇联、社工组织等化解家事矛盾,引入心理辅导评估机制,共调处家事纠纷2312件。

加强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审结拐卖妇女儿童、家庭暴力等案件242件,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 9张。

平等保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合法权益,审结劳动争议纠纷6883件,谭某强等206人劳动合同纠纷案入选全省法院年度十大民事案例。

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审结涉环境资源案件93件,对141人予以刑事处罚。

加强执行工作

认真贯彻落实“用两到三年基本解决执行难”的部署,全市法院共受理执行案件82684件、结案67185件,同比分别增长22.5%和26.3%。

>>>聚合外力,与市委政法委联合发布意见,推动20家成员单位深度联动、768个基层组织广泛协助、5000多个综治网格有效对接,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大格局不断深化。充分发挥佛山市财产查控网作用,发起财产查控请求452.2万次,涉及被执行人59167名。联合开展失信惩戒,公布失信被执行人30019人次,使其在出行、高消费等30多个生活、经营环节处处受限。发布执行悬赏公告155宗,涉案总额5.2亿元。惩戒措施迫使6509名失信被执行人履行债务13亿元。

>>>用足内力,开展“攻坚2017”、涉民生执行等专项行动,南海法院“海啸行动”、三水法院“烈焰行动”震慑效果明显,全市已结执行案件执行到位金额112.7亿元,同比增长34.3%。司法网拍引入执行标的物二手市场评价体系,网拍成交标的数4538件,成交金额94.8亿元,连续两年居全省首位。加大强制执行力度,对被执行人罚款230.5万元,边控170人次,司法拘留263人,移送追究刑事责任69人。

>>>规范作为,针对部分案件财产处置慢、退款不及时、执行欠规范等问题,开发应用执行案件财产登记系统、“一案一账号”退款系统,实时监管财产处置和退款进度。升级执行指挥中心,启用执行单兵系统,执法活动全程记录、同步传送、电子资料随案入卷,力求实现对执行工作关键节点的全程留痕、全程监控。委托佛山科学技术学院对全市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开展第三方评估,对照评估结果改进工作。

提升诉讼服务品质

建立集约化、智能化、多元化、标准化诉讼服务体系,诉讼服务中心集线下集中服务、线上12368热线、网上诉讼服务、掌上手机客户端以及人工智能服务于一体,服务内容近70项,涵盖立审执全过程,市中院诉讼服务中心被评为全省首批5家诉讼服务示范窗口之一。

作为最高法院第一批指定的全省唯一的跨域立案改革试点单位,两级法院共跨域立案25322件,当事人可在本市任一法院或网上办理立案。

开展远程视频调解和庭审,为异地当事人节约成本、减少诉累。深化司法公开,组织“公众开放日”等主题活动。

开展司法救助,依法为困难群众缓、减、免交诉讼费用616.2万元,发放救助资金771.8万元。

>>>参与社会治理创新

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作为全省首家试点单位,联合市总工会在全市开展“法院+工会”劳动争议诉调对接工作,顺德法院成立家事纠纷诉调对接工作室,高明法院制定保险纠纷诉调对接工作指引,全市法院共调处各类纠纷23309件,解决标的额83.8亿元。

与市总工会、市劳动争议仲裁院共同深入企业走访,对规范企业规章制度、保护员工权益、促进劳资和谐等问题提出意见建议。支持司法局组建法律志愿者服务队进驻法院,为诉讼群众提供免费法律咨询和无偿申诉代理服务120人次。

发挥司法指引功能,针对审判执行中发现的社会治理层面的问题向相关单位发送司法建议31份,发布知识产权、房地产、商事等白皮书7部。加强与行政机关的良性互动,与法制局等行政机关建立信息共享、情况反馈机制。

>>>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

面向中小学生开展抵制毒品和校园暴力、预防性侵和网络犯罪等专题教育,录制法制教育课程,市中院“晓法姐姐”普法品牌获评全国少年审判“十大创新事例”。

发布《2007-2016年度佛山法院少年审判工作报告》,对我市未成年人犯罪防控工作提出七方面建议。开展庭前调查,未成年罪犯非监禁刑适用率25%,组织“爱的阳光”回访帮教活动,帮助挽救未成年犯罪人。

>>>广泛开展普法宣传

组织送法进企业、进村居活动,选派124名法官开展法治宣讲。制作发放劳动纠纷指引普法手册,引导企业诚信经营、劳动者合法维权。

与新闻媒体合办“说法拉理”等普法专栏,运用庭审直播、发布典型案例、法官说法等方式开展以案释法,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通过新媒体推送法制报道2216篇次,市中院官方微信获全国“检法系统十佳新媒体案例奖”。

切实完成司法体制改革试点任务

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组建新型办案团队508个,确保“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实现院庭长办案常态化制度化,院庭长共办结案件67087件,占结案总数的36.8%。全面推进法院人员分类管理改革,严格选任第三批员额法官106名,以全市法院649名员额法官为主体,将85%的人力资源配置到办案一线。

市中院经过严格考试考核选任171名劳动合同制审判辅助人员,明确工作职责,建立三级九等分级管理、薪酬动态调整等制度,被最高法院确定为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经验,入选全国法院司法改革案例。全面完成人财物省级统管,“统分结合”政策得到有效实施。全面加强法官职业保障,实行法官单独职务序列管理,成立法官权益保障委员会。

不断健全审判监督管理机制

规范院庭长审判监督管理职责,完善权力清单,加强放权后的监管,全市法院院庭长依职权对100件案件行使案中监督权,并切实做到监督有据、监督留痕。

加强法院内部审判管理部门和纪检监察部门管人管案双向联动,案件异常情况互通、工作联合督查成为常态。建立业绩评价机制,制定《审判绩效考核办法》,加强队伍激励,提升审判效能。

统一裁判标准,全市法院召开469次专业法官会议,讨论疑难复杂案件1612件,公布典型参考案例167篇,印发裁判指引44份。全市法院办案质量稳中向好,信访投诉率持续下降。

统筹推进其他改革项目

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侦查人员、鉴定人和证人出庭作证26人次,为552名刑事被告人指定辩护人,充分保障其诉讼权利,防范冤假错案。加快智慧法院建设,运用庭审语音识别、移动办公办案、远程视频提讯等信息技术,更好地服务法官办案、群众诉讼。

讲政治,全面加强党的领导

把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队伍建设首位,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

用好制度平台,以加强党建、队建、服务中心工作等六个方面为重点,制定并下发全市法院学习宣传贯彻十九大精神的指导意见,确定25项工作要点,把学习贯彻活动融入司法工作实践。制定并推进实施全市法院《党建工作三年方案》,进一步夯实党建基础,提升党建工作水平。

用好组织平台,把党支部建在审判庭、党小组建在审判团队,进一步压实“一岗双责”。

用好教育学习平台,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组织党员干部到革命教育基地接受党史党性教育,党员法官带头多办案、办难案,发挥党员干部示范引领作用。

精业务,着力提高队伍履职能力

开展分类分层的定制化培训,组织各类专业培训2200余人次,与香港城市大学联合举办高级法官研修班,对新招录人员开展岗前培训231人次。加强年轻干部锻炼培养,安排30名新招录人员在全市法院交流锻炼。

开展法官办案标兵评比、书记员技能竞赛、司法警察警务技能比拼等活动,提高公正司法能力。

12个集体和16名个人获省级以上表彰,2人分别获评“全国法院刑事审判工作先进个人”和“全国法院信息化工作先进个人”。

严管理,持之以恒正风肃纪

坚持规范治院,全面梳理完善制度规范,形成覆盖党建工作、审判执行、队伍管理的全方位制度体系。剖析近年来全市法院系统违纪违法案例,开展以案治本警示教育,每季度召开信访举报线索研判分析会,排查廉政风险,健全工作机制。

常态化开展审务督察,集中开展纪律作风专项督察,纠正司法作风问题81个,提出督察建议31条。注重抓早抓小,制定《谈话提醒工作实施办法》,开展谈话提醒116人次、诫勉谈话8人次。

加强基层班子建设,对基层法院新提拔的10名班子成员提出协管把关意见,安排2名领导干部双向交流任职,集中约谈基层法院院长。

市中院领导挂点基层法院,实地调研、走访座谈32次,全面了解情况,帮助解决问题,指导高明法院设立杨和人民法庭。强化专项工作督导,现场督办司法改革、基本解决执行难、纪律作风、意识形态、安保维稳等重点工作。加强业务指导,通过审判经验总结、发改案件分析、业务座谈、审务督察等方式,统一裁判标准,加强内部监督,提高办案质量。

一年来,全市法院自觉接受监督,不断改进工作。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观摩庭审、见证重大执行、体验诉讼服务中心等活动,定期发送《法院工作通报》等专刊。认真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的意见建议16件,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全市法院执行工作情况。依法接受检察机关监督,制定《完善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机制的意见》,办结检察机关抗诉案件18件,办理检察建议15件。通过选任廉政监督员、上网公开裁判文书、召开重要工作新闻发布会等方式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我市法院工作所取得的成绩和进步,离不开市委的坚强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市政府的大力支持、市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共同关心。在此,我代表全市法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对照党的十九大对法院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全市法院工作还存在不少问题和挑战,主要是:

▲案件数量持续增长,新类型案件增多,办案压力和难度进一步加大;

▲司法能力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还有差距;

▲司法改革的系统性、协同性有待提升;

▲队伍管理监督仍需进一步从严从紧,等等。

对此,

我们将高度重视,

采取针对性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2018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我市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全市法院将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引领下,按照市委十二届五次全会部署,以党建为统领,全面加强审判执行工作,不断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努力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法院队伍,为我市争当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先行区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

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把“四个意识”落实在岗位上、行动上,扎实开展好“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

❂ 二是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

依法严惩危害国家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刑事犯罪,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加强民商事审判,妥善化解医疗、就业、破产、金融、产权等矛盾纠纷,更好地服务和保障深化供给侧改革等重大战略实施。提高行政审判专业化水平,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 三是不断增强司法为民实效。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人民需求为导向,进一步提升审判质效。创新司法为民模式,丰富诉讼服务内容,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充分发挥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大格局优势,全力以赴完成“基本解决执行难”任务。

❂ 四是继续深化推进各项改革。

积极拓展改革的理念、思路和方法,进一步增强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把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探索、案件繁简分流作为下一阶段改革的重点。加强司法工作与科技创新深度融合,提高司法的信息化、智能化、阳光化水平。

❂ 五是坚持不懈加强队伍建设。

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队伍,不断推进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坚持从严教育、从严管理、从严监督,确保司法公正高效廉洁。

面对新时代新要求新任务,全市法院将再接再厉,务实创新,履职担当,不断提升司法能力和工作水平,为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取得新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图文|佛山中院微信编辑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