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岁末年初
盗贼亦开始蠢蠢欲动
处心积虑想发个新年财
手段可谓变化莫测
今天我们来聊聊
关于盗窃那些事儿......

男子顺手牵沙发
一时贪念进班房
1月10日晚,从事三轮车营运工作的胡某,下班驾驶着三轮车途经乐从沙边路段时,发现一工厂门前摆放着几大件货物。尽管货物已被封包,但胡某凭借在家具厂一带运输的经验,推测这应该是三件套的沙发。眼见已经入夜四下无人,胡某二话不说把三件沙发杠上自己的三轮车,然后匆匆离去。

事主在次日清点货物时,发现价值3600元的沙发被盗,于是报警。佛山市顺德区公安局乐从派出所办案民警经走访调查,发现案发当晚曾经在该区域出现的一辆三轮车很有可疑,并推测驾车人员很可能平日就在附近工作。经进一步摸排,民警迅速锁定胡某有重大作案嫌疑,并于12日晚在乐从水藤村内将嫌疑人胡某抓获归案。
经查,胡某因一时贪念,盗窃他人货物,为尽快脱手,胡某得手后的第二天一早,就将盗得的沙发,在乐从一路边以低价出手。目前,胡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聘老乡为员工
谁知惹来“白眼狼”
1月13日,陈女士到勒流派出所报案称:13日4时许至15时许,其在江义村的住宅被入室盗窃,被盗现金4000元人民币。警方接报后,通过循线追踪,于1月15日在勒流一出租屋将嫌疑男子陈某(21岁,广西人)抓获。

经事主陈女士辨认,陈某原是其员工,并曾在事主家借宿两年多,于2016年才辞职搬离。陈某辞职后游手好闲,没有任何经济来源,于是便把目光投向了老乡“前雇主”家。因为在事主家居住了两年,了解事主每天会在凌晨4点外出摆摊做生意,于是陈某多次趁事主不在进入该住宅实施盗窃。
目前,陈某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顺德警察唠唠叨叨:
岁末年初,商户一定要注意做好货物的存放管理工作,尽可能将货物存放在仓库内或有专人看管的地方,以免被盗。
编辑丨嘉嘉
校对丨春春
素材来源丨乐从、勒流派出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