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建立企业统计工作联络制度,“四上”企业全部纳入联络
佛山日报讯 记者唐易婷 通讯员谭宇波报道:3月19日,佛山市政府办公室下发佛山市企业统计工作联络制度的通知(下称“通知”),联络范围为佛山市所有“四上”企业及规模以下抽样调查户,每家统计对象包括4名联络成员。
通知指出,为进一步加强政府与企业的沟通联系,提升统计管理效能和数据质量,夯实统计基层基础,佛山市政府决定建立《佛山市企业统计工作联络制度》。该制度实施范围为佛山市行政区域范围内所有“四上”企业(“四上”企业是指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资质等级建筑业企业、限额以上批零住餐企业、国家重点服务业企业)及规模以下抽样调查户,联络人员包括我市各镇(街道)负责同志及统计工作联络员、企业统计工作负责人及统计员。
通知强调,要切实加强领导,采取分片包干方式,落实责任到每位镇(街道)领导,确保联络制度落到实处;各区尤其各镇(街道)要建立本辖区统计工作联络体系,加强与企业的沟通联系,协调解决企业在统计工作遇到的难点问题;要研究建立全市企业统计工作补贴制度,各区、镇(街道)可根据实际建立科学合理的补贴制度和考核评价体系,充分调动企业统计员工作积极性,提升统计调查对象的配合度和统计数据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