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明客货运企业,参与防疫可申请最高3万元补助
记者昨日从高明区交通运输局获悉,新冠肺炎疫情发生期间,参与防控物资和人员运输、应急运力准备的道路客运、货运企业,均可申请一次性补助。

3月6日,外来务工人员在高明客运站下车后接受体温检测和行踪登记。根据有关规定,防疫期间,凡参与防疫的客货运企业可申请补助。/佛山日报记者吕润致摄
据悉,为全面落实国家及省、市、区政府关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帮助企业共渡难关,高明区交通运输局结合《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共渡难关的十五条政策措施>的通知》,制定了加大对交通运输业扶持力度的实施细则。
实施细则的扶持对象是高明区注册的在疫情期间参与疫情防控物资运输、企业复工员工运输以及应急运力准备的道路客运、货运企业(含个体工商户)。
扶持标准为:疫情期间参与疫情防控物资运输的货运企业,每家一次性发放补助3万元;参与企业复工员工运输的客运企业,每班车每趟补助600元;参与应急运力准备的客运企业和货运企业,每家一次性补助1万元。
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可在2020年6月底前,将补助申请表、企业工商营业执照、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其他相关佐证材料提交至区交通运输局,由该局对企业申请资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报送区财政局,按照政策向申请企业支付补助款项。若企业对细则有疑问,可通过客运服务电话0757-88229138,或货运服务电话0757-88222020进行咨询。
【记者】黎翠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