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江时报讯(记者/黄源力 实习生/卢娇娇 通讯员/黄欣炫)16日上午,记者从南海区人社局获悉,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社保费阶段性减免和延缴政策,根据广东省发布的《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实施意见》规定,2020年2月1日至6月30日新开工的工程建设项目可享受阶段性减免工伤保险费政策,按施工总承包单位进行划型并享受相应的减免政策。
南海区人社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是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的重要举措,对减轻企业负担、稳就业、提振企业信心、稳企业具有重要作用。为此,南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进一步加强与财政和税务等部门的衔接,确保政策落实到位,让企业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
工伤保险按项目参保减免政策具体计算办法为:按照该项目计划施工所覆盖的减免期占其计划施工期的比例,折算减免工伤保险费。计划施工期及起止日期依据备案的工程施工合同核定。由税务部门在核定缴费时直接予以减免,不需申请。
例如,某建筑项目的施工总承包单位属于中型企业,该建筑工程项目从2020年2月1日计划施工至2021年1月31日,按政策计算应一次性缴纳工伤保险费10万元。由于其属于减免期内新开工建设项目,且施工总承包单位为中型企业,可享受阶段性免征工伤保险费政策,覆盖的减免期为5个月共151天,则该项目可享受减免工伤保险费:4.13万元=10万元×(阶段减免期151天/计划施工期366天)×100%,即只实际需缴5.87万元。
为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新冠肺炎防疫防控决策部署,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和健康安全,南海区人社局推行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不见面”便民服务,减轻疫情对群众办理业务的影响。
一是制定工作指引。制定了《南海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工伤认定工作指引》、《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能力鉴定工作有关事项的指引》,通过完善、统一工作流程、审核方式、送达方式等,不间断为申请人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
二是多渠道受理申请。可通过“指尖办”(微信公众号“佛山12345”)、“电话办”(区、镇街业务电话)等方式申请。一经申请,由区、镇街相关职能科室主动与申请人联系,通过E-mail、邮寄、传真等多种方式收取材料。同时,为落实疫情防控,现场鉴定暂缓举办,具体根据申请情况及疫情防控工作适时适当开展,区人社部门将及时告知被鉴定人及有关单位。
三是合理分辨时限特殊情况。接收申请材料时,对于申请人超期申请的,主动了解原因,因疫情防控等原因(包括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处置或救治需要、被隔离治疗、被医学观察、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等)而被延误的时间,不计算在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的申请时限内,切实维护工伤职工及企业的合法权益。
各镇街人社分局联系方式
用人单位(或申请人)可通过电子邮箱提交工伤认定申请材料,并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社部门联系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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