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判拘役四个月!南海法院审结一宗涉疫情妨害公务案
珠江时报讯(记者/杨慧 通讯员/南法宣)近日,南海法院审结一宗不配合防疫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妨害公务案件,以妨害公务罪判处被告人李某拘役四个月。

南海法院审理该宗妨害公务案件。通讯员供图
2020年1月23日,因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广东省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南海区狮山镇大榄社区居民委员会受政府部门委托,在大榄市场出入口设置了检查点,安排工作人员阿年、阿兴、阿强等人对进入市场的所有人员进行体温检测防疫工作。
同年2月15日8时许,工作人员阿年、阿兴、阿强根据防疫工作安排,在大榄市场出入口检查点测量市场出入人员的体温,以确保市场进出人员的安全。
期间,被告人小李进入市场,阿强上前为其测量体温,但小李表示不愿意配合,阿年遂对其劝说,小李不听劝说还用手殴打了阿年左脸部,强行进入了市场。当日9时许,小李在大榄市场附近被民警抓获。同月26日,阿年出具谅解书,表示谅解小李。
南海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小李在疫情防控期间,以暴力方法阻碍受委托代表国家机关从事疫情防控公务的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其行为已构成妨害公务罪。公诉机关所控罪名成立。小李有前科劣迹,酌情从重处罚。小李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取得执行公务工作人员的谅解,依法从轻处罚。庭审中,小李表示认罪认罚。
最终法院判决被告人小李犯妨害公务罪,判处拘役四个月。